易賢網(wǎng)網(wǎng)校上線了!
網(wǎng)校開發(fā)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yè)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wǎng)絡培訓輔導。
為適應我市教育事業(yè)發(fā)展需要,優(yōu)化干部隊伍結構,加強干部隊伍建設,長沙市教育局決定面向全省公開考試選調機關工作人員4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及方法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貫徹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辦法擇優(yōu)選調。
二、選調計劃(詳見附件)
審計崗位1名
統(tǒng)計崗位1名
文字綜合崗位2名
三、選調范圍
全省各級實施公務員法的機關和使用行政編制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群團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登記的人員;通過公務員錄用考試進入?yún)⒄展珓諉T法管理事業(yè)單位且已進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的人員。
四、選調對象的基本條件
1、政治條件: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工作,公道正派,廉潔自律,樂于奉獻。
2、資格條件
(1)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兩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公務員工作經歷不含試用期),截止日期為2015年8月31日,且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與現(xiàn)單位約定的最低服務年限已滿。
(2)學歷條件: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年齡條件: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報名人員年齡在30歲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報名人員年齡在32歲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專業(yè)條件:
審計崗位報名人員需為經濟和管理學大類中的經濟學類或工商管理類專業(yè),且在審計崗位工作滿2年(截止日期為2015年8月31日)。
統(tǒng)計崗位報名人員需為經濟和管理學大類中的經濟學類或工商管理類專業(yè),且在統(tǒng)計崗位工作滿2年(截止日期為2015年8月31日)。
以上專業(yè)類別以《2015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見附件)為依據(jù)。
文字綜合崗位報名人員需具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專業(yè)不限。
(5)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調:受處分期間的;正在接受審計、紀律檢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開選調程序
發(fā)布簡章—報名—資格初審—打印準考證—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含資格終審)—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公示—試用—辦理相關人事手續(xù)。
六、報名和資格初審
1、本次考試采取網(wǎng)絡報名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網(wǎng)站:湖南領導人才網(wǎng)、長沙人才網(wǎng)、長沙高級人才網(wǎng)、長沙教育信息網(wǎng)??忌卿泩竺W(wǎng)站填寫相關個人信息并按要求上傳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電子相片。
3、網(wǎng)絡報名時間:2015年4月27日(周一)上午9:00—4月29日(周三)下午5:00。
網(wǎng)上資格初審時間:2015年4月28日(周二)上午9:00— 4月30日(周四)下午5:00。
網(wǎng)上準考證打印時間:2015年5月13日(周三)上午9:00— 5月15日(周五)下午5:00。
4、考生報名后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后,考生需在報名網(wǎng)站打印本人的《長沙市教育局公開考試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并妥善保存,資格復審時交招考單位審查。
5、報名時,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完整、合法、真實、準確,在公開選調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錄取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自行承擔。
6、開考比例:各崗位報名人數(shù)與選調計劃數(shù)的比例須達到5:1方可開考,達不到此比例則取消或核減該崗位選調計劃數(shù)。
七、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公共知識和專業(yè)知識。
2、筆試時間暫定為2015年5月中旬,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考生筆試成績通過湖南領導人才網(wǎng)、長沙高級人才網(wǎng)、長沙教育信息網(wǎng)公布,報考人員可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4、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八、資格復審
1、進入資格復審的人選,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數(shù)1:3的比例確定。
2、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暫定于2015年6月上旬在報名網(wǎng)站公布,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資格復審時須提供的材料:
本人的《長沙市教育局公開考試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歷等相關證明復印件(單位簽署“與原件一致”的意見并加蓋公章)、《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單位簽署“與原件一致”的意見并加蓋公章)等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
通過公務員考試錄用到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的人員還需同時提供《湖南省錄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審批表》復印件(單位簽署“與原件一致”的意見并加蓋公章)。
同時提交體現(xiàn)報名人員主要工作成果的材料(獲獎榮譽證書復印件等,文字綜合崗位報名人員需提交有代表性的文稿3份)。
4、不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取消面試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同一崗位遞補不超過2次。
九、面試
1、通過資格復審的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選調計劃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2、面試主要測試綜合分析、語言表達、組織協(xié)調、人際溝通等能力。
3、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綜合合成考生總成績??偝煽兿嗤?,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
十、體檢和考察(含資格終審)
以報考不同崗位人員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照選調計劃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如有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和考察遞補分別只進行1次)。
十一、研究決定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由長沙市教育局黨委研究確定擬調對象。
十二、公示
在湖南領導人才網(wǎng)、長沙高級人才網(wǎng)、長沙教育信息網(wǎng)公示擬調對象,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詢與社會各界監(jiān)督。
十三、試用
擬調對象試用期2個月,由長沙市教育局與所在單位辦理借調手續(xù)。
十四、調動
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轉任調動手續(xù)。本次選調崗位的職務層次均為科員,調入人員在原單位具有的高于科員職務層次的領導職務或非領導職務不予保留。
十五、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電話:0731—84899729
監(jiān)督電話:0731—84899756
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731—82218504
點擊進入報名系統(tǒng)(待更新)
長沙市教育局
2015年4月17日
附件:
易賢網(wǎng)溫馨提示:
《專業(yè)指導目錄》來源于長沙人才網(wǎng),最近更新于2015年4月17日。
易賢網(wǎng)下載后為“.rar”的壓縮文件,解壓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辦公軟件word制作,請確保您使用的電腦已安裝此類軟件,否則打開的文件將是亂碼。
更多信息請查看湖南省公務員選調及黨政領導干部選拔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