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fā)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yè)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一、關于擬錄取
1、應屆生(定向就業(yè)除外)請將《調檔函》交院系,檔案請于9月1日前機要寄到我辦。
2、往屆生(定向就業(yè)除外)請將《調檔函》交檔案主管部門人員,檔案由檔案主管部門于5月20日前機要寄到我辦。
3、《上海外國語大學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況表》,應屆生請交所在學校院系黨總支填寫蓋章,往屆生請交檔案主管部門人員填寫蓋章。表格由考生本人于5月20日前快遞寄至研招辦。
4、定向就業(yè)生的協議書由考生及其所在單位人事部門簽署,并于5月10日前快遞一份至我辦(請不要在協議上做任何改動,否則視為無效協議),考生請自留一份,另一份由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留存。
5、所有同學均需繳納學費,請于8月10日至8月25日(過期按自動放棄處理)登錄上海外國語大學繳費平臺,網上繳納第一學年學費(具體金額及繳費辦法請見6月初隨錄取通知書寄出的繳費通知)。請務必按要求操作,我校只接受網上繳費,不接受現場繳費。
6、如考生的檔案分別存放于2個及以上的檔案保管地,請將檔案合并后一并機要寄到我辦。
7、5月份為錄取檢查階段,請擬錄取考生保持手機開機,以便我辦聯絡。
8、順利通過我校進一步審查的,將收到我辦于6月初EMS寄出的錄取通知書;未通過我校進一步審查的(如發(fā)現有提供虛假信息等)將被取消擬錄取資格。
9、錄取通知書投遞地址以考生報考時登記的通訊地址為準。請確保該地址能收到我辦于6月初寄出的錄取通知書。如地址有更改,請于4月17日憑準考證號、身份證號登錄yzb.shisu.edu.cn自助修改通訊地址和郵編,逾期不再受理更改地址事宜。
二、關于戶口遷移
1、往屆生及未將戶口遷入本科學校的應屆生,請至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憑正式錄取通知書辦理戶口遷移證,戶口遷移的有效期請寫至9月30日 (注:若有效期為自動打印無法設置為9月30日,請手寫延期至9月30日并在手寫處請派出所加蓋戶口專用章,建議8月30日之后辦理戶口遷移,這樣有效期就自動延為9月30日),并于9月報到時上交戶口遷移證。
2、應屆生戶口遷入本科學校的,由本人憑正式錄取通知書到學校所屬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并于9月報到時上交戶口遷移證,應屆生的戶口遷移證的有效期不做統(tǒng)一要求。
3、請仔細核對遷移證上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籍貫、婚姻狀況及身份證號是否有誤;籍貫、出生地須寫到市、縣一級;“農業(yè)”或“非農業(yè)”印章務必清楚。(如當地已取消戶口類別,則不用注明“農業(yè)”或“非農業(yè)”,請派出所手寫說明。)
4、戶口在上海人才交流中心的集體戶口請復印戶口內頁并加蓋公章。
5、已申請上海市公共戶,并落在居住地所屬派出所的同學,不遷戶口。
6、已領取上海市人才類居住證的同學可不遷戶口。
7、戶口請遷至:上海市虹口區(qū)大連西路550號(定向就業(yè)生、上海市居民不必遷移戶口)。
注:上外本校應屆生也需要將戶口從松江校區(qū)遷至虹口校區(qū)。
8、戶口遷移遵循自愿原則,若學生因本人原因不愿遷戶口,則相應后果須自行承擔。
附:我校戶籍咨詢電話:021-35373271,咨詢時間:每周二、四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
三、關于黨團關系
1、調檔過程中需轉黨組織關系的請注意:轉黨組織關系的介紹信由本人在9月份開學報到時統(tǒng)一辦理,請不要提前到上外辦理,也不要將介紹信隨檔案一起寄。黨組織關系在本市的請由本單位黨委轉至“上海外國語大學黨委組織部”;黨組織關系在外地的請由上級黨委(有關上級黨委的具體情況可向考生原單位黨組織部門咨詢)轉至“上海市教衛(wèi)黨委組織干部處”。
2、黨員檔案請隨人事檔案一起機要寄至上外研招辦,請勿本人攜帶黨員檔案。
3、調檔過程中需轉團組織關系的請注意:團組織關系請隨檔案一起機要寄至研招辦,不要提前到上外辦理,團組織關系請轉至“上海外國語大學團委”,團員證請隨身攜帶(請勿放入檔案內)并于新生入學報到當日辦理注冊。
上海外國語大學研招辦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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