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計劃和崗位
1.今年昆明市繼續(xù)在石林縣、祿勸縣、尋甸縣和東川區(qū)實施中央“特崗計劃”,擬招聘特崗教師314名。其中石林縣39名,祿勸縣120名,尋甸縣136名,東川區(qū)19名。
2.今年昆明市在呈貢縣、宜良縣、晉寧縣、嵩明縣、富民縣和安寧市實施昆明市“特崗教師計劃”,擬招聘特崗教師300名。其中呈貢縣15名、宜良縣75名、晉寧縣70名、嵩明縣70名、富民縣49名、安寧市21名。
今年全市共計擬招聘特崗教師614名。具體崗位和要求詳見《2008年昆明市特崗教師招聘執(zhí)行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的范圍和條件
特崗教師面向全國招聘,招聘對象要求政治合格、品學兼優(yōu)、身體健康、綜合素質好,并符合以下條件:
1.以高等師范院校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為主,可招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78年9月1日后出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yè)生。
2.取得教師資格或教師資格“兩學”考試合格證,參加過“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有從教經歷的志愿者和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范院校本科畢業(yè)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
3.報名者應同時符合教師資格條件要求和招聘崗位要求,應聘崗位原則上要求與所學專業(yè)一致。
4.應聘畢業(yè)生需通過學歷認證后方可辦理聘用手續(xù)。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應聘畢業(yè)生下載《云南省特崗教師公開招聘報名表》((2008年云南省特崗教師招聘報名登記表下載) ),如實填寫一式兩份,應屆生交所在學校的學生就業(yè)工作部門審查蓋章;往屆生由個人檔案所在單位或托管單位審查蓋章。蓋章前,必須對表中相關信息進行審查。若報考人員提供虛假信息,一經查實,取消其特崗教師應聘資格。
(一)報名
報考昆明市特崗教師一律采取現(xiàn)場報名,現(xiàn)場采集相關信息。
報名地點:昆明市人才服務中心教育分中心(青云街148號)。
報名時間:2008年6月7日—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聯(lián)系人:趙老師(電話0871—5165786)
(二)資格審查
報名和資格審查同時進行。資格審查所需材料:身份證、畢業(yè)證、普通話等級證的原件和復印件(未領到畢業(yè)證的應屆畢業(yè)生,可用學校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暫代畢業(yè)證)和2份已蓋章的云南省特崗教師公開招聘報名表。
(三)準考證發(fā)放
準考證發(fā)放時間:2008年7月9日—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準考證發(fā)放地點:昆明市人才服務中心教育分中心。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總分200分。
(一)考試內容
1.筆試。由省教育廳統(tǒng)一命題制卷、閱卷??荚嚬ぷ靼雌胀ǜ呖家髨?zhí)行。筆試為閉卷考試。
筆試命題范圍和內容為《云南省特崗教師招聘考試大綱》,命題體現(xiàn)實施素質教育要求和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方向,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專業(yè)知識水平和能力。筆試科目分為兩個類別:應聘小學特崗教師分語文、數(shù)學、英語、音樂、美術、體育、信息技術7個學科;應聘中學特崗教師分政治、語文、數(shù)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理、歷史、英語、信息技術、音樂、體育、美術13個學科,初中、小學分學科使用不同試卷。筆試滿分為100分,其中80分為報考學科的專業(yè)基礎知識,20分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知識。
2.面試。筆試結束后,分學科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審核批準后確定面試人員。面試前對個人信息進行復審,復審時間為面試前一星期,復審的內容是對畢業(yè)生所持證件材料與報名信息是否一致進行比對。若有資料不符的人員,則取消面試資格,并根據(jù)相應崗位筆試成績在最低控制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到低依次遞補,本縣沒有遞補人員的崗位從昆明市其他設崗縣的儲備人員中遞補。
面試考官采取異地交流和臨時派遣;面試考生實行代碼制;面試以分學科說課或講課形式,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當場評分。面試滿分為100分。
面試分數(shù)加筆試分數(shù)等于總成績。
(二)考試時間
筆試:2008年7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面試:面試工作相關內容筆試時通知。
(三)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五、錄取及審批
面試結束后,分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聘人員,報審批核準后,組織擬聘人員進行體檢。體驗合格后,向社會公示擬聘人員名單。公示時間為7天,無檢舉或檢舉不實即可辦理聘用手續(xù),并按各崗位的被聘用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崗。
六、其它事項
1.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組織考試、考務工作,嚴肅考風考紀,違紀者按高考違規(guī)處理辦法處置。
2.招考過程中,報名、領證、考試、資格審查及其它事項,在規(guī)定時限內不按時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3.考試、錄取工作在云南省“特崗計劃”辦公室的指導下組織實施,并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群眾的監(jiān)督。
附件:
二○○八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