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劍川縣2011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考試工作公告
按照云教人〔2011〕14號《云南省教育廳關于2011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考試工作的通知》精神,現將劍川縣2011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考試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對象及條件
1.招聘對象(面向全國招聘)
(1)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
(2)取得教師資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學實踐經驗,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1年7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
2.招聘條件
(1)政治素質好,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yè),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在?;蚬ぷ鳎ù龢I(yè))期間表現良好,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為人師表,志愿服務農村基層教育;
(2)身體條件符合云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規(guī)定要求,并能適應設崗地區(qū)工作、生活環(huán)境條件;
(3)取得教師資格或教師資格“兩學”考試合格證,參加過“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且服務期滿的志愿者、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范院校畢業(yè)生、全日制碩士及以上畢業(yè)研究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
二、招聘計劃和崗位
2011年劍川縣計劃招聘特崗教師12名。初中教師4人、小學教師8人。招聘的具體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下表:
崗 位 | 學 科 | 專 業(yè) | 招聘人數 |
初中教師 | 信息技術 | 信息技術教育相關專業(yè) | 1 |
體育 | 體育教育相關專業(yè) | 1 | |
音樂 | 音樂教育相關專業(yè) | 1 | |
英語 | 英語教育相關專業(yè) | 1 | |
小學教師 | 語文 | 語文教育相關專業(yè) | 4 |
數學 | 數學教育相關專業(yè) | 4 | |
合 計 | 12 |
三、報名與報考資格審查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11年5月23日至5月31日
報名地點:劍川縣教育局人事股
報名要求:應聘畢業(yè)生可在云南省教育網下載《2011年云南省特崗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2),填寫一式2份,應屆畢業(yè)生交所在學校的學生就業(yè)工作部門審查蓋章;往屆畢業(yè)生由個人檔案所在單位或托管單位審查蓋章,現場報名時提交。
報名以現場報名為準。2011年5月23日-5月31日為現場報名時間。應聘畢業(yè)生應按照我縣招聘公告的通知到現場報名,接受資格審查和信息采集?,F場報名需要材料:4張免冠半寸半身近照和身份證、畢業(yè)證(未領到畢業(yè)證的應屆畢業(yè)生,可用學校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暫代畢業(yè)證)、普通話等級證、已蓋章的報名登記表的原件和復印件。考生如隱瞞有關問題或提供虛假信息及材料的,一經發(fā)現,即取消其報考資格,2年內不得報考特崗教師,所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本人承擔。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二)2007年以來被取消錄用資格的公務員、專業(yè)技術人員、被認定在各級機關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專業(yè)技術人員報名時填報虛假信息的人員。
四、報考資格審查
報名時請考生仔細核對報名信息,如報名信息與本人所持證件信息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復審,不能參加面試。
五、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或實作)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一)筆試
1、準考證發(fā)放(準考證由各州(市)統一印制)
發(fā)放時間:2011年7月8日。
發(fā)放地點:劍川縣教育局人事股。
2、總體安排
筆試繼續(xù)實行全省統一命題制卷、統一考試時間、統一閱卷,州(市)、縣(市、區(qū))具體組織考試。
3、筆試內容
筆試命題范圍和內容為《云南省特崗教師招聘考試大綱》,命題體現實施素質教育要求和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方向,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專業(yè)知識水平和能力。筆試為分學科閉卷考試??荚嚳颇糠譃?個類別:應聘小學特崗教師分語文、數學2個學科;應聘中學特崗教師分英語、音樂、體育、信息技術4個學科。初中、小學分學科使用不同試卷。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80分為報考學科的專業(yè)基礎知識,20分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知識。
4、筆試時間:2011年7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5、筆試地點:劍川縣民族中學。
6、查分:需查分者,在接到考試成績5日內由縣教育局統一登記后,報省特崗辦進行統一查分。查分概不對個人。
7、考試值班、考務問詢電話:0872—4522073。
(六)面試、體檢和聘用
1、面試
筆試結束后,分崗位和學科確定最低控制線,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面試前對畢業(yè)生個人信息進行復審,資格復審是對畢業(yè)生所持證件材料的再次審查,對審查出資料不符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后,按照本縣的崗位筆試成績在最低控制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到低依次遞補;本縣(市、區(qū))沒有遞補人員的崗位可由州(市)從符合條件的人員中調劑遞補。
面試以分學科“說課”形式,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當場評分,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分數加筆試分數等于總成績。說課時間15分鐘。按《劍川縣招聘中小學教師面試實施細則》進行。
2、體檢和聘用
面試結束后,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聘人員,將情況報送省特崗辦核準后,方可組織擬聘人員進行體檢。體檢合格后,向社會公示擬聘人員名單。公示時間為7天,無檢舉即可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云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聘用合同書》。于2011年8月20日前,向省特崗辦匯總上報《2011年擬聘特崗教師登記表》。
七、紀律要求
(一)考生要按統一要求認真填寫《資格審查表》等相關表格,準確填寫與本人聯系的具體方式,主管部門發(fā)出筆試、面試、體檢及其他通知時,如考生聯系不上或在規(guī)定時限內不按時到場的,視為自動放棄招考資格。
(二)招考工作成立由相關部門領導組成的領導組,負責組織領導招聘工作,同時成立由有關領導機關和部門人員組成的監(jiān)督組,負責對招聘工作的監(jiān)督;招考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為,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責任;對不符合招考條件、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查出取消考試、招聘資格,并處以一定年限的禁考懲罰;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聯系電話:0872—4522073(劍川縣教育局人事股)
特此公告
劍川縣教育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