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滄市法檢系統(tǒng)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
資格復審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位報考人員:
根據(jù)《云南省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精神,現(xiàn)將臨滄市法檢系統(tǒng)2015年考錄公務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組織
(一)復審時間。法檢系統(tǒng)統(tǒng)一資格復審時間為2015年7月14--16日。
(二)復審地點。法院系統(tǒng)復審地點:臨滄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407室;檢察院系統(tǒng)復審地點:臨滄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512室。
(三)復審組織。報考法院系統(tǒng)的考生由臨滄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進行資格復審;報考檢察院系統(tǒng)的考生由臨滄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進行資格復審。
二、資格復審所需證明材料
1、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筆試準考證(需打印一式二份,審核后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審核單位)、戶口冊或戶籍證明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以上材料要求本人持原件提交審核部門進行審驗。要求通過司考的崗位,如不能提供通過司考證原件的,可以用司考成績通知單替代。
2、資格復審時仍為機關、事業(yè)、國有企業(yè)單位人員或服務期滿已到機關、事業(yè)單位就職的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需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及縣級各項目主管部門開具的服務時間證明;服務期未滿仍在聘或服務期滿續(xù)聘在原單位的四項目人員,報考非定向四項目人員的崗位的,必須提供縣級以上各項目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
3、報考定向招考“四個項目”崗位的人員,須提供以下服務證及相關證明
(1)服務期滿兩年的大學生村官報考定向服務期滿四項目人員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需提供《云南省大學生村官定向考錄(招聘)推薦表》。
(2)云南省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報考定向服務期滿四項目人員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需提供《云南省“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聘用合同書》。
(3)云南省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員報考定向服務期滿四項目人員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需提供《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4)在云南省服務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報考定向服務期滿四項目人員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需提供“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發(fā)放的《志愿服務證》。
三、有關要求
(一)資格復審是對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與網(wǎng)絡報名信息是否一致進行審核。復審時嚴格對照《公告》(招生簡章)崗位資格條件及其所附的《專業(yè)指導目錄》和《考錄政策及常見問題解答》相關要求對考生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請報考人員認真閱讀上述相關文件資料,及時了解政策規(guī)定和安排,按時參加資格復審,因不遵守規(guī)定或個人原因造成的失誤所致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二)屬事業(yè)、國有企業(yè)單位的人員,請到云南省公務員考試專題信息網(wǎng)上下載“同意報考證明”,并按要求向審核部門提交“同意報考證明”。
(三)資格復審出現(xiàn)不合格情形或個人放棄時,審核單位將按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人員須具備的條件遞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遞補2次后,合格人數(shù)仍無法達到面試比例要求的崗位,不再進行遞補,按實際合格人數(shù)進行網(wǎng)上確認。
(四)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須按《云南省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要求于2015年7月24日9:00—2015年7月26日24:00進行網(wǎng)上確認。
附:聯(lián)系單位及電話
中共臨滄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0883--2127617
臨滄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0883--2157314
郵箱:lcfyzzb@163.com
臨滄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0883--2166006
郵箱:lcjcyzzb@126.com
中共臨滄市委組織部
臨滄市中級人民法院
臨滄市人民檢察院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