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保山市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
面試工作有關問題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據《云南省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保山市公開考錄公務員面試工作規(guī)程(試行)》及考試錄用公務員的有關規(guī)定,現將保山市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不含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面試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試組織
面試采取全市統(tǒng)一時間、統(tǒng)一地點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實施。
二、面試時間
8月22日。參加上午面試的考生于7:30,參加下午面試的考生于13:00到面試地點集中。
三、面試地點
保山學院明誠樓,地址:隆陽區(qū)遠征路中段。
四、面試方式
采用結構化面試方法。
五、面試的程序
(一)參加面試的考生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到保山學院明誠樓東門報到。
(二)工作人員宣布面試紀律和注意事項。
(三)考生組、面試考官、場內人員抽簽確定考場。
(四)工作人員對考生身份進行核對,抽簽確定考生面試順序。
(五)面試開始后,工作人員引導考生依序到考場進行面試。
(六)考生面試后,由工作人員帶入休息室。
(七)宣布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
六、考生須提供的材料
考生須持網上確認表、身份證原件(臨時身份證或帶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進行面試。其中,村(社區(qū))干部、大學生村官定向考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的面試考生須持身份證、筆試準考證或縣(區(qū))委組織部出具的證明材料進行面試。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面試。
七、其他
(一)考生不得穿著有行業(yè)特征的制式服裝,凡穿著有行業(yè)特征的制式服裝參加面試的,將對其最終面試成績扣減5分。
(二)考生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報到。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報到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已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如無正當理由不參加面試,按“擾亂考試秩序”給予五年內禁止報考公務員的處罰。
(三)考生不得將隨身攜帶的資料和通訊工具帶入考場,否則視為違紀,取消面試資格。
(四)考生面試時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其親屬姓名等信息,違者將對其最終面試成績扣減5分。
(五)考生面試時必須使用普通話。
(六)按照回避的有關規(guī)定,考生對考場內考官或工作人員有需要回避的,可提出回避。
(七)面試結束后考生不得帶走題簽和草稿紙。
(八)考生進入考試區(qū)域后,應遵守秩序,服從工作人員安排。違反規(guī)定的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附:保山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日程安排保山市 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日程安排.xls
中共保山市委組織部 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保山市公務員局
2015年7月31日
編輯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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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打開文件后,按下快捷鍵“Ctrl + F”彈出查找窗口,在查找框中輸入本人“姓名”,可查詢本人所在分組及考試時間。選擇查詢范圍為“工作簿”,即可在所有“工作表”中查詢;“姓名”為“兩個字的”,在姓和名之間加“兩個空格”。
3、工作簿中共有25張表格,請注意各表格之間的切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