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不能提供《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的報考人員如何處理?
答:已進行登記、但《登記表》丟失的,可以提供市委組織部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登記的批復文件復印件。未進行登記的,不能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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