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岳麓區(qū)2015年公開選調(diào)公務員簡章》、《岳麓區(qū)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和《岳麓區(qū)2015年公開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員簡章》相關要求,現(xiàn)就岳麓區(qū)2015年公開招考資格復查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職位招考計劃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的對象。
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表。
二、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集中資格復審時間為2015年9月28日(星期一)至9月29日(星期二)兩天,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5:00。
集中資格復審地點在岳麓區(qū)政府大院5棟404辦公室。
三、資格復審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歷證原件及復印件,有工作單位的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上述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二)報考職位規(guī)定需要的資格證書、職稱證、《公務員登記表》、工作經(jīng)歷相關證明材料等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四、其他規(guī)定
(一)原則上要求考生本人親自參加資格復審。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現(xiàn)場參加資格復審的,可委托其他人員代其復審,代其復審人員除需提供上述考生復審資料外,還需提供代辦人員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資格復審合格的,復審機關在考生準考證上簽署“復審合格”意見并蓋章??忌M入面試時,需出具此準考證原件。
(三)考生提供資料應真實、完整,與報考職位要求相符合,與報考時填寫的信息相符合。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和要求的,資格復審機關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四)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當出現(xiàn)報考人員因特殊原因放棄面試資格或資格復審未通過的情況,資格復審機關在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特別提示:請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到資格復審機關指定的地點進行復審。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者,不再保留復審資格。資格復審機關不另行通知。
9月30日,將公告通知遞補人員進入復審。
特此公告。
長沙市岳麓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9月24日
附: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名單詳情請查看:http://www.yuelu.gov.cn/tabid/81/InfoID/100057/frtid/363/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