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13〕3號)和《關于印發(fā)〈2015年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魯組發(fā)〔2015〕55號),現(xiàn)將2015年山東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
公開遴選職位為我省省直黨政群機關及省直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的主任科員及以下職位。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
1、市級及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擔任正科級及以下職務的公務員。
2、市級及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管理登記且在編在崗、擔任正科級及以下職務的工作人員。
中央駐魯垂直管理機關、省垂直管理機關所屬市級及以下機關(單位)符合上述條件的也可報名。
省公安廳處級派出機構,省屬監(jiān)獄、戒毒所符合條件的人員僅限報考本系統(tǒng)職位。
(二)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79年10月9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截至2015年10月31日);
5、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jīng)歷(截至2015年10月31日),且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6、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jīng)歷;
7、具備正常履行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8、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基層工作經(jīng)歷是指在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黨政群機關,行政村(城市社區(qū)),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市屬及以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不在此列)以及其他經(jīng)濟組織、社會組織的工作經(jīng)歷。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的工作經(jīng)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jīng)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未經(jīng)組織審核同意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按照國家、省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5、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或任職試用期的;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程序
(一)職位查詢
公開遴選職位及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2015年山東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職位計劃表》、《2015年山東省省直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公開遴選職位計劃表》(以下簡稱《職位表》),《職位表》可通過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ǎng)站http://www.sdhrss.gov.cn(專題活動欄)或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http://www.rsks.sdrs.gov.cn查詢。報名人員如需咨詢《職位表》中的有關事項,可按《職位表》公布的電話與遴選機關聯(lián)系。
(二)報名
報名采取個人自愿并經(jīng)組織同意,統(tǒng)一時間、網(wǎng)上報名、網(wǎng)上交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5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5日16:00
報名網(wǎng)站: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
(http://www.rsks.sdrs.gov.cn)
報名按照以下三個步驟進行:
1、填寫提交報名信息。報名人員在報名時間內登錄報名網(wǎng)站,點擊“網(wǎng)上報名”進入“2015年山東省省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報名系統(tǒng),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個人相關信息,并成功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片(JPG格式,尺寸120*160,像素20kb以下)。每位報名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多報無效。報名和參加考試須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提交報名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
2、打印相關材料。報名人員填寫提交報名信息后,打印自動生成的《2015年山東省省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和《2015年山東省省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報考誠信承諾書》(以下簡稱《誠信承諾書》,供面試前資格復審時使用)?!秷竺怼芬唤?jīng)打印,報名信息即無法自行修改。
3、發(fā)送PDF格式的《報名表》。報名人員將紙質《報名表》報任免機關干部(人事)部門審核同意并加蓋公章后,于2015年10月15日16:00前以PDF格式發(fā)送至遴選機關指定的報名郵箱。郵件“主題”格式統(tǒng)一為“報名序號+考生姓名+手機號碼”。凡只在網(wǎng)上填寫提交報考信息,未在報名時間內成功發(fā)送PDF格式《報名表》的,遴選機關不予資格審查,視為報名人員放棄報名資格。報名資格一經(jīng)遴選機關初審通過,不能更改。
報名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人員所在機關(單位)的職位。報名人員注冊虛假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jīng)查實,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取消其報名資格,并視情節(jié)輕重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三)資格初審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遴選工作全過程。遴選機關收到報名人員發(fā)送的PDF格式《報名表》后,在24小時內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報名系統(tǒng)反饋資格初審結果。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shù)與遴選職位計劃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資格條件或要求特殊的職位,經(jīng)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未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職位計劃,省公務員主管部門予以取消或按比例核減。被取消職位計劃的報名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職位。
(四)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報名人員應于2015年10月12日11:00至10月16日16:00期間登錄報名網(wǎng)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五)網(wǎng)上交費
根據(jù)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報名人員應交納筆試考務費40元。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員,須于2015年10月12日11:00至10月17日16:00登錄報名網(wǎng)站,進行網(wǎng)上交費。逾期未完成網(wǎng)上交費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六)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并交費成功的報名人員,須于2015年10月22日9:00至10月24日9:30期間登錄報名網(wǎng)站,自行打印準考證(A4紙)。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
(一)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主要測試報名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筆試設置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15年10月24日上午9:00-12:00
筆試地點:濟南市(具體考場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二)面試
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報名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數(shù)與遴選職位計劃的比例一般為3:1。面試形不成競爭的職位,擬確定為考察對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開遴選進入考察范圍人員面試最低成績。
1、資格復審。進入面試范圍的報名人員須向遴選機關提交本人身份證、《報名表》、《誠信承諾書》、《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遴選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進行資格復審。凡信息不實或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提交有關材料以及經(jīng)審查不具備報名條件的人員,經(jīng)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后,由遴選機關取消其面試資格。出現(xiàn)的面試人選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2、面試內容。面試主要測試報名人員的專業(yè)知識、能力素質、個性特征以及與報考職位的匹配度等,滿分為100分。
3、面試組織。面試根據(jù)需要,采取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等方式進行。每位面試人員的面試時間一般不超過20分鐘。面試成績由考官當場評判,采取每個測評要素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綜合計算平均成績的辦法,確定面試人員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后統(tǒng)一向面試人員宣布。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
五、考察和體檢
(一)考察??疾觳扇〔铑~方式進行。根據(jù)遴選職位計劃和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規(guī)定確定考察對象??荚嚳偝煽兿嗤?,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遴選職位計劃1至2名的,考察對象差額1名;3至5名的,差額2名;6名及以上的,差額3名。
考察對象確定后,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導下,遴選機關負責進行考察??疾旃ぷ鲌猿值虏偶?zhèn)洹⒁缘聻橄鹊挠萌藰藴?,注重工作實績,全面、客觀、公正地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作風紀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查閱干部檔案,核實有關報考信息是否真實,相關手續(xù)是否完備。
(二)體檢??疾旃ぷ鹘Y束后,遴選機關綜合考試考察情況,結合職位需求,按照遴選職位計劃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由遴選機關負責組織實施。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xiàn)缺額的,由遴選機關報經(jīng)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在同職位其他考察對象中確定遞補人選。
六、公示和辦理轉任手續(xù)
遴選機關根據(jù)考察、體檢結果和職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集體討論確定擬任用人員,向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提出任用意見,分別在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ǎng)站(http://www.sdhrss.gov.cn)和擬任用人員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轉任手續(xù),遴選機關辦理任職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其遴選資格。
七、其他
省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工作的未盡事宜,按魯組發(fā)〔2015〕55號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本公告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
0531-88597992(省公務員局職位管理處)
網(wǎng)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0531-88597886(省人事考試中心)
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公務員局
2015年10月9日
2.2015年山東省省直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公開遴選職位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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