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考(科目三)考試內(nèi)容及合格標準
(一)考試內(nèi)容1、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完成考試項目的情況;
2、遵守交通法律、法規(guī)的情況;
3、綜合控制機動車的能力;
4、正確使用燈光、喇叭、安全帶等裝置的情況;
5、正確觀察、判斷道路交通情況的能力;
6、安全駕駛行為、文明駕駛意識。
(二)考試項目基本考試項目:上車準備、起步、直線行駛、變更車道、通過路口、靠邊停車、通過人行橫道線、通過學校區(qū)域、通過公共汽車站、會車、超車、掉頭、夜間行駛。
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準駕車型考試項目不得少于10項,必考項目:上車準備、起步、直線行駛、變更車道、通過路口、靠邊停車。其中,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還應當進行夜間或者低能見度情況下考試;其他汽車準駕車型還應當抽取不少于20%進行夜間或者低能見度狀況下的考試。
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jù)各地實際,增加汽車準駕車型的考試項目,確定其他準駕車型的考試項目。
(三)合格標準滿分為100分,設定不合格、減20分、減10分、減5分的項目評判標準。符合下列規(guī)定的,考試合格:
1、報考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成績達到90分的;
2、報考其他準駕車型成績達到80分的。
更多信息請查看科目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