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保山市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
招考公務員資格復審取消面試資格及遞補人員名單公告
經(jīng)中共保山市委組織部、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保山市人民檢察院資格復審,根據(jù)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檢察院《云南省2011年考試錄用法院、檢察院工作人員公告》要求,現(xiàn)將保山市2011年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招錄公務員資格復審取消面試資格及遞補人員名單公告如下:
取消面試資格及遞補人員: | 備注 | ||||||||
崗位 | 崗位招考人數(shù) | 取消面試資格人員姓名 | 筆試總成績 | 崗位排名 | 取消原因 | 遞補人員姓名 | 筆試總成績 | 崗位排名 | |
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司法崗位05000095003 | 1 | 王芬 | 163 | 1 | 該生屬于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但在參公管理單位工作年限達不到崗位要求,按公告要求取消面試資格 | 該崗位無符合條件的遞補人員,根據(jù)公告要求,不再進行遞補。 | 遞補人員在面試當天按照公告及相關要求,須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學位證、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資格復審,同時須提供以上證明材料復印件1份,小1寸證件照6張。法院系統(tǒng)面試時間:2011年7月30日檢察院系統(tǒng)面試時間:2011年7月31日每天上午9:00時準時開始,。面試地點: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隆陽區(qū)正陽北路市檢察院北側) | ||
保山市騰沖縣人民法院司法崗位05220115004 | 4 | 李玲英 | 171 | 5 | 該生無法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有效證件,按公告要求取消面試資格 | 李宏云 | 169.5 | 9 | |
保山市龍陵縣人民法院司法崗位05230035001 | 1 | 史朝文 | 155 | 2 | 該生無法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有效證件,按公告要求取消面試資格 | 唐任 | 143.5 | 3 | |
保山市龍陵縣人民法院司法崗位05230035002 | 1 | 楊青芬 | 148 | 1 | 該生屬2008年招聘的特崗教師,不符合崗位招聘要求,按公告要求取消面試資格。 | 該崗位無符合條件的遞補人員,根據(jù)公告要求,不再進行遞補。 | |||
保山市騰沖縣人民檢察院司法崗位05220126001 | 1 | 周曉芳 | 163 | 2 | 已按要求通知該生參加資格復審,該生不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按公告要求取消面試資格 | 余洪培 | 163 | 3 | |
保山市昌寧縣人民檢察院司法崗位05240026004 | 1 | 胡海燕 | 免筆試 | 該生未能按時提供符合崗位要求的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按公告要求取消面試資格 | 該崗位為免筆試崗位,根據(jù)公告要求,不再進行遞補。 |
中共保山市委組織部 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保山市人民檢察院
2011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