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名稱 | 人數(shù) | 組別 |
洞頭縣公安局人民警察1 | 3 | 1 |
洞頭縣公安局人民警察3 | 3 | |
平陽縣公安局人民警察1 | 3 | |
平陽縣公安局人民警察2 | 3 | |
平陽縣公安局人民警察3 | 2 | |
平陽縣公安局人民警察4 | 2 | |
平陽縣公安局人民警察5 | 3 | |
泰順縣公安局人民警察1 | 2 | 2 |
泰順縣公安局人民警察2 | 1 | |
樂清市公安局人民警察1 | 9 | |
樂清市公安局人民警察2 | 3 | |
樂清市公安局人民警察3 | 3 | |
樂清市公安局人民警察4 | 1 | |
蒼南縣公安局人民警察1 | 6 | 3 |
蒼南縣公安局人民警察2 | 3 | |
蒼南縣公安局人民警察3 | 3 | |
蒼南縣公安局人民警察4 | 3 | |
瑞安市公安局人民警察1 | 4 | |
瑞安市公安局人民警察2 | 2 | 4 |
瑞安市公安局人民警察3 | 3 | |
文成縣公安局人民警察1 | 5 | |
文成縣公安局人民警察3 | 2 | |
永嘉縣公安局人民警察1 | 3 | |
永嘉縣公安局人民警察2 | 2 | |
永嘉縣公安局人民警察3 | 3 |
2015年溫州市公安系統(tǒng)招錄人民警察學員面試考生紀律
一、考生持本人身份證、《面試通知書》按規(guī)定時間到達指定面試點候考室報到,上午7:45前未到達候考室者取消面試資格。面試期間不得穿著帶有明顯職業(yè)特點的職業(yè)裝或制服。
二、考生報到后,接受候考室管理人員核實身份校驗證件,發(fā)現(xiàn)代考即取消面試資格。
三、考生按規(guī)定關(guān)閉一切通訊工具并交由管理人員統(tǒng)一保管,并接受金屬檢測儀檢查。在面試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考生隨身攜帶通訊工具,作零分處理(為避免嫌疑,請考生不要使用帶耳機的各種電子設備)。
四、考生在管理人員的組織下,抽簽取得面試順序號,在引導員的帶領(lǐng)下依次進入面試室接受面試。
五、考生在候考室候考期間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不得擅自離開。
六、考生不得將參考資料、紙張等物品帶入面試室,不得將面試題本、草稿紙帶出考場。面試過程中不得自報姓名,不得要求考官解釋題目。
七、考生面試結(jié)束后,離開面試室,不得再回候考室。
八、如有違反以上規(guī)定,或發(fā)現(xiàn)有其他舞弊行為的,按違紀處理。
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0月29日
2015年溫州市公安系統(tǒng)招錄人民警察學員面試規(guī)程
2015年溫州市公安系統(tǒng)招錄人民警察學員面試工作有關(guān)規(guī)程如下:
一、面試時間和地點
面試時間:2015年11月8日(星期日)。
面試地點:參見面試通知書。
二、面試考生分組原則
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保證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由同一組面試考官面試,使用同一套面試卷,同一半天內(nèi)完成。
三、面試測評小組和考官
組建若干個面試測評小組。每個測評小組一般由11人組成,面試考官一般為7人,其中主考官1人;工作人員一般為4人,其中計分員、核分員、引導員、管理員各1人。
四、面試形式和試題命制
采用結(jié)構(gòu)化面試的形式,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低于60分者為不合格。面試試題由省里統(tǒng)一命制。
五、面試流程
面試點設立面試室和候考室,面試室與候考室對應關(guān)系通過抽簽決定。面試流程如下:
1.簽到??忌鷶y帶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到面試點候考室報到,報到后不得離開候考室。
2.核實身份。由管理員核對面試考生的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同時集中保管考生攜帶的通訊工具,一人一個袋子(事先準備,寫上姓名)予以保管。
3.抽簽。(1)抽取面試順序號。通過兩次抽簽,即第一次抽“抽簽順序號”,第二次抽“面試順序號”的方式,排出每組面試的考生順序,填入《面試考生名單》,并由考生簽名。(2)抽取面試室號。由各組考生代表(面試順序號為1的考生)抽取對應的面試室號。
4.面試。按順序由引導員引導考生去面試室面試,引導員只向面試考官通報面試考生的順序號,不報姓名。主考官主持面試,每個考生面試時間為10分鐘。
5.得分。每一考生面試結(jié)束,各位考官根據(jù)考生表現(xiàn)進行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計算出考生的平均面試最后得分。
6.公布分數(shù)。一位考生面試結(jié)束后,在已面試考生席等候,待下一位考生面試結(jié)束后,由主考官當場公布上一位考生的面試成績,考生得知分數(shù)、核實姓名并簽字后,離開面試考場,以此類推。
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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