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德人社發(fā)〔2011〕91號文件規(guī)定、德人社發(fā)〔2011〕90號文件規(guī)定?,F(xiàn)將資格復審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1、請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攜帶相關證件于2011年8月29日至30日到報名點進行資格復審。
2、逾期不進行資格復審取消聘用資格。
附:《2011年德宏州教師招聘考試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點擊下載)
《2011年德宏州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工勤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點擊下載)
德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