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深圳市“雙百苗圃計劃”,提升深圳市人才競爭力,立足長遠培養(yǎng)黨政后備干部人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及深圳市公務員管理等有關規(guī)定,經廣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中共深圳市委組織部、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面向全國公開招考150名緊缺專業(y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
招考對象為金融管理類、城市建設管理類、信息技術類、裝備制造類、生物醫(yī)學類、生態(tài)環(huán)境與海洋科學類專業(yè)全日制碩士、博士研究生,具體專業(yè)要求詳見附件1《深圳市2016年度公開招考緊缺專業(yè)公務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中外合作辦學的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其他人員(含以國(境)外學歷學位報考的人員)須于2016年3月2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以國(境)外學歷學位報考的人員還須于2016年3月2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深圳市外國專家局出具的有效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指1980年3月21日至1998年3月21日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4.思想政治素質好,有志于從事黨政管理工作,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全日制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及相應學位;
8.符合專業(yè)要求。最高學歷所學專業(yè)為相近專業(yè),若大學本科或碩士研究生所學專業(yè)符合專業(yè)要求的,也可報考。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有關機關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任)紀律行為的;
4.現役軍人、在讀的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畢業(yè)生、在職公務員(含試用期人員)、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5.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聘任)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辦法
(一)職位查詢。
本次招考職位為“深圳市市直、區(qū)直行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綜合管理類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職位”,具體錄用單位在錄用時公布。
每類職位的招考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本公告附件1職位表。有關報考指南、網絡技術等詳細情況,請參閱本公告附件2、3。
(二)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受理現場報名。報考人員可通過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szhrss.gov.cn)和深圳市考試院網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上的相關鏈接登錄深圳市人事考試考生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考生服務系統)進行網上報名(考生服務系統網址為https://ks.sz12333.gov.cn/ess/或https://sz12333.gov.cn/ess/)。
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網上實名注冊用戶。未注冊的人員須登錄考生服務系統實名注冊新用戶,并如實填寫本人真實信息(報考人員應完整填寫本人大學本科及以上所有學歷層次的學習經歷,專業(yè)名稱填寫本人畢業(yè)證書上注明的專業(yè),但在國(境)外院校所學專業(yè)則填寫學位證書上注明的專業(yè));已注冊過的人員不得重新注冊,應使用原有用戶報名,并按前述要求完善本人學習經歷及更新本人手機號碼等最新信息。
2.網上選報職位。報考人員應在2016年3月21日10:00至2016年3月31日18:00期間,以本人實名注冊的用戶登錄考生服務系統選報職位。報考人員應根據本人專業(yè)情況,從職位表中的6類職位選擇一個符合條件的職位,并在8個筆試考點(北京、上海、廣州、武漢、西安、成都、哈爾濱、深圳)中選擇一個考點參加筆試。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用。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選報職位后,可登錄考生服務系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2016年3月21日10:00至3月30日18:00期間,報考申請尚未確認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報考申請未通過資格初審但符合本次招考職位報考條件的,可以重新選報職位。2016年3月30日18:00至3月31日18:00期間,報考申請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改報或重新選報職位。
4.網上打印準考證。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可在2016年4月7日10:00后,以本人實名注冊的用戶登錄考生服務系統打印準考證。
(三)注意事項。
1.報名前須認真閱讀本公告及全部附件,并根據本人條件嚴格按照職位要求進行報考。報考人員必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考,且每人只能報考一類職位,只能選擇一個筆試考點。個人條件與報考職位要求不符的,筆試成績無效,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負。
2.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填寫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3.資格初審僅對報考人員如實填報的信息進行初步核對,其資格條件是否符合職位要求最終以考察及錄用審批為準。
4.報名時應按照規(guī)定流程和時限盡早完成各環(huán)節(jié)操作。未在規(guī)定的選報職位時間內完成職位選報和確認的,均視為放棄報名。
5.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系電話、通訊地址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本人。
四、筆試
(一)筆試科目。
全部職位的筆試科目均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考試大綱詳見本公告附件4。
(二)筆試時間及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6年4月10日(星期日)。具體安排為:
4月10日上午10:00-11:3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4月10日下午14:00-16:00《申論》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報考人員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兩證缺一不可,下同)參加筆試,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
(三)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按兩科成績各占50%合計,并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后2位。筆試成績合格線由中共深圳市委組織部、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劃定,筆試成績及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等初定于2016年4月22日前在中共深圳市委組織部網站(http://www.zzb.sz.gov.cn)、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試院網站公布。
五、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人員須按規(guī)定參加資格復審,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復審有關安排和要求初定于4月22日前與筆試成績同時在中共深圳市委組織部、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試院網站公布。
六、面試
(一)面試時間和地點。
面試初定于2016年4月28日進行。面試地點統一設在深圳市,參加面試的深圳市外考生可領取交通食宿補貼(具體標準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面試,具體安排和要求另行通知。
(二)總成績查詢。
面試結束后,各職位按筆試占40%、面試占60%計算考試的總成績,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后3位,若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排名順序確定名次。
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及名次、體檢名單初定于4月28日24:00前在中共深圳市委組織部、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試院網站公布。
七、體檢
(一)體檢人選的確定。
對考試總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依其所報職位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按該職位招考名額1.2倍差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環(huán)節(jié)因自動放棄或不合格等情況出現空缺的職位,按照考試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當應參加同一職位面試的人數少于面試名額時,報考人員面試成績未達到面試成績合格線的,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二)體檢時間、地點和要求。
體檢時間初定為2016年4月29日。體檢地點設在深圳市,具體安排和要求初定于2016年4月28日與報考人員總成績同時在中共深圳市委組織部、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試院網站公布。
獲得體檢資格的報考人員需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時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體檢。不按時到達指定地點或體檢中途擅自離開體檢場地的,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依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有關修訂內容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執(zhí)行,并參照《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
八、考察
體檢合格的,由中共深圳市委組織部、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核實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遵守計劃生育政策等方面的情況。報考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和要求參加考察及提供個人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
考察合格的,根據人員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按照招考名額等額確定擬錄用人選。擬錄用人選名單將在中共深圳市委組織部、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天。
九、錄用
公示結束后,中共深圳市委組織部、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公布每一類職位的具體錄用單位,并組織擬錄用人員按照考試總成績排名先后順序,在所報考職位類別中選擇具體錄用單位,具體時間和安排另行通知。
錄用單位按深圳市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規(guī)定辦理錄用手續(xù)(其中擬錄用人員為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的,須在報到時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同時,新錄用人員須與錄用單位簽訂5年最低服務年限協議,并辦理戶籍遷移等相關手續(xù)。
在考察、公示或選擇具體錄用單位環(huán)節(jié),因自動放棄或不合格等情況出現空缺的,可在本職位報考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排名等額依次遞補。審批后放棄的職位,不再進行遞補。
十、任職定級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定級,其中,博士研究生任主任科員,碩士研究生任副主任科員。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十一、鍛煉培養(yǎng)
錄用人員統一安排到基層進行為期兩年(含一年試用期)的鍛煉?;鶎渝憻捚跐M后,可回錄用單位工作,也可根據本人意愿留在基層任職。經考察表現優(yōu)秀的列入深圳市“雙百苗圃計劃”進行培養(yǎng),并建立個人成長檔案。
十二、其它事項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基數。
(二)政策咨詢電話:0755-88128433(受理咨詢時間:2016年3月21日至3月31日的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考務及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755-88100099(受理咨詢時間:2016年3月21日至4月10日的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任何考試輔導用書和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任何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有關公務員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中共深圳市委組織部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3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