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德州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工作已經結束,根據(jù)《2016年德州市各級機關及直屬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規(guī)定:對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shù)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招考職位,計劃錄用1人的,原則上取消錄用計劃;計劃錄用2人以上的,原則上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錄用計劃。報考取消錄用計劃職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職位表中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對艱苦邊遠地區(qū)(財政貧困縣)達不到規(guī)定開考比例的縣(市、區(qū))級以下職位,開考比例降低至1:2。經研究確定,以下職位的錄用計劃予以取消或核減。
特此公告。
德州市公開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