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大引進優(yōu)秀人才的力度,加強我市的環(huán)境保護工作干部隊伍建設,根據編制空缺情況和《黃石市市直機關遴選工作人員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經有關部門批準,黃石市環(huán)境保護局擬面向全市公開遴選機關工作人員?,F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及名額
黃石市環(huán)境保護局機關科員2名。
二、遴選范圍和資格條件
1、各縣(市、區(qū))、開發(fā)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及市直機關所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公務員(含參公人員和選調生)。
2、遴選對象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政治素質好、勤奮敬業(yè),組織紀律、責任意識強,具有一定的文字寫作能力、綜合協調能力和口頭表達能力;
(2)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環(huán)保、法律等相關專業(yè));
(3)年齡30歲以下(1986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從進入選調生或公務員隊伍之日起算);
(5)工作期間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6)身體健康。
報考人員為選調生的,除需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意見外,還需提供所在縣(市、區(qū))組織部門同意的意見。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曾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選程序和方法
1、報名時間
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22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辦法
報名采取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名人員需經所在單位黨委組織部門同意;符合遴選條件的攜帶報名材料到市環(huán)保局政工科報名(市環(huán)保局726室)。
報名材料包括:(1)《黃石市環(huán)境保護局2016年遴選機關工作人員推薦報名表》一式三份;(2)所在單位黨委組織部門同意意見并加蓋公章,選調生并應提交所在縣(市、區(qū))組織部門同意意見;(3)公務員或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本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公章)、有效身份證和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另附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5張(相關表格可在黃石市環(huán)保局網和黃石市人事考試網下載)。
3、資格審查
市環(huán)保局組織專人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核后,確定參與考試人員名單,并發(fā)放《準考證》。如遴選名額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5的,另行組織遴選。凡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資格的,一經發(fā)現,取消其考試和錄用資格。
4、組織考試
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折算總成績。根據考生筆試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順序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面試、考察環(huán)節(jié)均按此原則確定)。筆試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5、組織考察
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折算總成績??疾烊藛T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1:2比例確定,并由黃石市環(huán)境保護局組織專人進行考察??疾旖Y束后,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組織實施體檢。體檢不合格的,按照筆試和面試綜合成績得分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6、確定擬錄用人選及公示
根據考試、考察、體檢情況,市環(huán)保局遴選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擇優(yōu)確定錄用人選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后存在影響使用情況的,取消錄用資格,并按照綜合成績依次遞補。
7.試用
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由市環(huán)保局政工科辦理擬錄用人選試用手續(xù),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間,不轉移組織人事關系和工資關系。
8.辦理任職和調動手續(xù)
試用期滿,能夠勝任工作的,與擬調人員所在單位進行協商,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有關部門審批,辦理任職和調動手續(xù)。試用期經考察不勝任工作的,予以退回。
四、其他事項
1.此次遴選有關事項將通過黃石市環(huán)境保護局網站和黃石人事考試網、黃石黨建網及時發(fā)布,請考生密切關注以上媒介信息。
2.遴選期間,黃石市環(huán)境保護局設立專線電話受理咨詢、解答有關問題。
咨詢、解答電話:0714-380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