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市招生考試中心(招生辦公室),忻州市教育局職教科:
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關于加強退役士兵職業(yè)教育和技能培訓工作的通知》(國發(fā)[2010]42號)、《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退役士兵接受職業(yè)教育和技能培訓工作的實施意見》(晉政辦發(fā)[2011]97號)和《山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生對口升學工作的通知》(晉教職[2016]9號)精神,現將我省退役士兵參加對口升學招生考試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2015年退出現役、自主就業(yè)(符合并選擇安排工作的城鎮(zhèn)退役士兵要辦理自謀職業(yè)手續(xù))、具有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畢業(yè)證書,且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的退役士兵,可報名參加我省對口升學考試。
二、網上報名及填報志愿
1、對口升學考生網上報名時間為4月29日8時至5月3日18時,填報志愿和網上報名同時進行,逾期不予補報。符合報名條件的退役士兵考生均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山西招生考試網”(http://www.sxkszx.cn),根據公布的招生政策、計劃和自己實際需求,在本省高等職業(yè)院校對口招生計劃中選擇學校和專業(yè),按要求填寫報名和志愿信息。報考信息是考生錄取、學籍注冊、頒發(fā)畢業(yè)證書的重要依據,考生必須如實認真填寫,如填寫錯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2、填寫報名和志愿信息后,網報系統(tǒng)自動生成網報序號。
3、考生可在網上報名期間查看、修改自己的報名和志愿信息,網上報名結束后,不能再修改。上網查看、修改信息和現場確認時,均需網報序號和密碼,考生務必牢記,勿泄露他人,以免信息被他人修改。
為了嚴格執(zhí)行國家相關規(guī)定,切實維護招生正常秩序,考生必須慎重填報志愿,招生部門按考生志愿投檔后,考生不得申請退檔,不得轉錄到其它院校,若退檔后即視為考生放棄被錄取資格。
三、現場確認
考生本人于5月5日至8日必須持“戶口本”、二代《居民身份證》、《士兵退役證》、《山西省退役士兵參加高等職業(yè)院校對口招生報名資格審查表》(此表到縣<市、區(qū)>民政局領取或從“山西招生考試網”下載)到戶籍所在市招生考試部門(忻州考生到本市教育局職教科)辦理報名資格審查、交費、照相、信息確認、體檢等手續(xù)。體檢表要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交回確認點。
各市招生考試部門憑縣(市、區(qū))民政局的審查意見予以確認,并將《山西省退役士兵參加高等職業(yè)院校對口招生報名資格審查表》收回備查。
凡未進行現場確認的考生,其報名一律無效。
四、其他事項
考試時間、科目及內容與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生對口升學考試相同,具體安排及要求可登錄“山西招生考試網”查看《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關于做好2016年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生對口升學招生考試工作的通知》(晉招考綜[2016]2號)。
考試前一周,考生到戶籍所在市招生考試部門(忻州考生到市教育局職教科),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后,領取《準考證》。承諾本人所提供的材料客觀、真實、準確,承諾參加招生考試時遵守有關管理規(guī)定。
退役士兵參加對口升學考試被本省高等職業(yè)院校錄取入學后,所需學雜費、住宿費、技能鑒定費、生活補助費等由各級財政負擔,由省民政部門負責協調落實。
附件:山西省退役士兵對口升學報名資格審查表
有關市招生考試中心(招生辦公室),忻州市教育局職教科:
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關于加強退役士兵職業(yè)教育和技能培訓工作的通知》(國發(fā)[2010]42號)、《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退役士兵接受職業(yè)教育和技能培訓工作的實施意見》(晉政辦發(fā)[2011]97號)和《山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生對口升學工作的通知》(晉教職[2016]9號)精神,現將我省退役士兵參加對口升學招生考試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2015年退出現役、自主就業(yè)(符合并選擇安排工作的城鎮(zhèn)退役士兵要辦理自謀職業(yè)手續(xù))、具有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畢業(yè)證書,且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的退役士兵,可報名參加我省對口升學考試。
二、網上報名及填報志愿
1、對口升學考生網上報名時間為4月29日8時至5月3日18時,填報志愿和網上報名同時進行,逾期不予補報。符合報名條件的退役士兵考生均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山西招生考試網”(http://www.sxkszx.cn),根據公布的招生政策、計劃和自己實際需求,在本省高等職業(yè)院校對口招生計劃中選擇學校和專業(yè),按要求填寫報名和志愿信息。報考信息是考生錄取、學籍注冊、頒發(fā)畢業(yè)證書的重要依據,考生必須如實認真填寫,如填寫錯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2、填寫報名和志愿信息后,網報系統(tǒng)自動生成網報序號。
3、考生可在網上報名期間查看、修改自己的報名和志愿信息,網上報名結束后,不能再修改。上網查看、修改信息和現場確認時,均需網報序號和密碼,考生務必牢記,勿泄露他人,以免信息被他人修改。
為了嚴格執(zhí)行國家相關規(guī)定,切實維護招生正常秩序,考生必須慎重填報志愿,招生部門按考生志愿投檔后,考生不得申請退檔,不得轉錄到其它院校,若退檔后即視為考生放棄被錄取資格。
三、現場確認
考生本人于5月5日至8日必須持“戶口本”、二代《居民身份證》、《士兵退役證》、《山西省退役士兵參加高等職業(yè)院校對口招生報名資格審查表》(此表到縣<市、區(qū)>民政局領取或從“山西招生考試網”下載)到戶籍所在市招生考試部門(忻州考生到本市教育局職教科)辦理報名資格審查、交費、照相、信息確認、體檢等手續(xù)。體檢表要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交回確認點。
各市招生考試部門憑縣(市、區(qū))民政局的審查意見予以確認,并將《山西省退役士兵參加高等職業(yè)院校對口招生報名資格審查表》收回備查。
凡未進行現場確認的考生,其報名一律無效。
四、其他事項
考試時間、科目及內容與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生對口升學考試相同,具體安排及要求可登錄“山西招生考試網”查看《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關于做好2016年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生對口升學招生考試工作的通知》(晉招考綜[2016]2號)。
考試前一周,考生到戶籍所在市招生考試部門(忻州考生到市教育局職教科),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后,領取《準考證》。承諾本人所提供的材料客觀、真實、準確,承諾參加招生考試時遵守有關管理規(guī)定。
退役士兵參加對口升學考試被本省高等職業(yè)院校錄取入學后,所需學雜費、住宿費、技能鑒定費、生活補助費等由各級財政負擔,由省民政部門負責協調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