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屆畢業(yè)生資格復審要求
(一)關于學歷條件
要求:學習成績優(yōu)良,專業(yè)知識扎實,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能如期畢業(yè)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所學專業(yè)不限;具有較強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和文字綜合能力、口頭表達能力。
審核資料:大學期間的成績單和學校教務部門出具蓋章的能否如期取得學歷學位證的證明。
(二)關于中共黨員、學生干部、“三好學生”條件
要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
(2)在院(系)以上黨組織、團組織、學生會(研究生會)或班委會中擔任過學生干部,且任職時間連續(xù)滿1年以上;
(3)獲得院(系)以上“三好學生”。
審核資料:以中共黨員身份報考的,須提供院(系)以上黨組織出具的中共黨員身份證明;以學生干部身份報考的,須提供所在院(系)黨組織或學校有關機構出具的載明任職時間和所任職務的證件或證明;以“三好學生”報考的,須提供“三好學生”證書等證明材料。
(三)關于年齡條件
要求: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大學本科生不得超過24周歲(199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不得超過28周歲(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得超過32周歲(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大學學制5年或以上的,以學制4年為基數(shù),學制每增加1年年齡相應放寬1歲(年齡計算截止日期:2016年6月30日)。
審核資料:本人二代身份證、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學制證明等。
(四)其他材料
考生還須提供經院(系)和學校審核蓋章的《2016年寧夏選調生報名登記表》;準考證、學生證;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本人戶口本。未經學校推薦人選,資格復審不合格。
二、大學生村官資格復審要求
(一)關于學歷條件
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不包括專升本)。
審核資料:本人學歷、學位證書。
(二)關于身份條件
要求:全區(qū)服務滿2年及以上在崗大學生村官
審核資料:《寧夏自治區(qū)選聘大學生村官聘任合同》。
(三)其他材料
考生還須提供經本人所在縣(區(qū))黨委組織部審核蓋章的《2016年寧夏選調生報名登記表》;經所在鄉(xiāng)(鎮(zhèn))、縣(區(qū))黨委組織部蓋章確定的2014、2015年《大學生村官年度考核登記表》;由所在鄉(xiāng)(鎮(zhèn))黨委出具蓋章的工作鑒定;準考證、身份證;本人戶口本。未經本人所在縣(區(qū))黨委組織部推薦人選,資格復審不合格。
以上材料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資格復審結束后原件退還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