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yè)要求:
考試安排 | 考試科目 | 考試要求及內(nèi)容 |
一 試 | 音樂學基礎知識 | 1、民族音樂常識 |
2、中外音樂史常識 | ||
3、命題寫作 | ||
二 試 | 音樂綜合素質(zhì) | 1、演奏鋼琴或其他樂器(樂器自備),自選曲目 1首(練習曲、樂曲均可) |
2、演唱民歌或戲曲、說唱選段 1首 | ||
3、針對考生報名時提交的論文,提出問題,進行討論 | ||
三試 | 音樂基礎知識 | 視唱練耳與樂理(考試要求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樂理考試大綱》) |
考生應掌握樂理基本知識和視唱練耳技能;能演奏鋼琴或其它一種中外樂器;會演唱一兩首中國民歌、說唱或戲曲片段,掌握中國民族音樂和中外音樂史的基本知識,具備較好的文字寫作能力。
參考書目:
1、《民族音樂概論》,中國藝術研究院音樂研究所編,人民音樂出版社
2、《中國傳統(tǒng)音樂基礎知識100問》,姚藝君等編著,人民音樂出版社
3、《中國音樂詞典》及其《續(xù)編》,中國藝術研究院音樂研究所編,人民音樂出版社
4、《中國古代音樂史簡編》,夏野著,上海音樂出版社
5、《中國近現(xiàn)代音樂史》,汪毓和著,人民音樂出版社
6、《西方音樂史教程》,李秀軍著,吉林音像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