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新計劃課程名稱 | 學分 | 序號 | 舊計劃課程名稱 | 學分 |
1 2 |
思想道德修養(yǎng)與法律基礎 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概論 |
2 4 |
1 2 |
法律基礎與思想道德修養(yǎng) 鄧小平理論概論 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 |
2 3 3 |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
大學語文 計算機應用基礎 政治學概論 法學概論 現(xiàn)代管理學 社會研究方法 行政管理學 市政學 人力資源管理(一) 公文寫作與處理 管理心理學 公共關系學 企業(yè)管理概論 |
4 4 6 6 6 4 6 6 6 6 5 4 5 |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
大學語文 自然科學基礎 政治學原理 法學概論 經(jīng)濟管理概論 社會調(diào)查原理與方法 行政管理學 市政學 組織行為學 普通邏輯 行政法學 |
6 6 8 6 6 4 8 6 4 4 4 |
合計 | 74 |
說明:
1、新舊計劃課程對應相抵,一門頂替一門。
2、根據(jù)教育部最新關于調(diào)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公共政治課課程設置的通知,按原計劃考試過的考生,凡通過“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鄧小平理論概論”、“法律基礎與思想道德修養(yǎng)”3門課程中2門以上的,不再參加思想政治理論課的考試;只通過“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和“鄧小平理論概論”2門課程中的一門的考生,須參加“思想道德修養(yǎng)與法律基礎”課程的考試;只通過“法律基礎與思想道德修養(yǎng)”課程的考生,須參加“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概論”課程的考試。**按舊計劃之前的計劃考過哲學和政治經(jīng)濟學(公共課)兩科的,可免考舊計劃中的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鄧小平理論、法律基礎與思想道德修養(yǎng)3門課程;只考過舊計劃中的一科則只能對應抵考一科。
3、行政法學在新計劃中調(diào)到本專業(yè)(獨立本科段)中為5學分。凡在舊計劃中已通過該課程的考生報考本科段時可免考該課程,但須加考管理心理學,以達到所規(guī)定的課程門數(shù)和學分數(sh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