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黨組成員除應當具備黨章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guī)定的黨員領導干部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什么條件?
答:還應當有3年以上黨齡,其中廳局級以上單位的黨組成員應當有5年以上黨齡。
2.新修訂的《條例》,在生活紀律方面,新增了哪些內容?
答:在生活紀律方面,新增了對“奢靡之風、享樂主義、追求低級趣味行為”和“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在公共場所有不當行為”的紀律處分條款。
3.簡述十八大黨章修改的主要內容。
答:十八大對黨章的修改主要集中在六個方面:一是對科學發(fā)展觀作出新的定位和闡述;二是充實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重要成就的內容;三是充實了堅持改革開放的內容;四是充實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總體布局的內容;五是充實完善關于黨的建設總體要求的內容;六是對部分條文作了適當修改。
4.為什么說《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體現(xiàn)以德治黨與依規(guī)治黨的有機結合?
答:《準則》是對黨員干部正面的義務性要求,有“立德”的意思;《條例》則是對違紀行為的負面評價和制裁性措施,有“立規(guī)”的意思。如果只有《準則》沒有《條例》,相關要求就會成為空話;如果只有《條例》沒有《準則》,黨紀處分就會成為無源之水??梢哉f,《準則》是行為的燈塔,為每一位黨員提供了行動指南;《條例》是不可觸碰的紅線,為全體黨員劃定了行為的禁區(qū),構成了黨的建設中“德治”和“法治”的內在統(tǒng)一。
5.《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如何體現(xiàn)紀嚴于法、紀在法前,實現(xiàn)紀法分開要求的?
答:紀嚴于法:新修訂的《條例》對黨員違紀行為作出比法律更嚴格的規(guī)定,一些盡管屬于不違法的行為但要受到黨紀約束。紀在法前:新修訂的《條例》在總則中明確,將“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作為黨紀處分工作的原則,規(guī)定要加強對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jiān)督,把紀律挺在前面。
紀法分開:凡國家法律法規(guī)已經規(guī)定的內容,《條例》就不再重復規(guī)定。
6.如何理解《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具有政治立意高的特點?
答:《準則》開篇即圍繞理想信念、根本宗旨、優(yōu)良傳統(tǒng)、高尚情操提出“四個必須”的原則要求,并將落腳點放在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上,向全社會宣示了我們黨保持清正廉潔政治本色和建設廉潔政治的鮮明立場,具有思想激勵和導向作用?!鞍藯l規(guī)范”提供了一個具體、清晰的法規(guī)依據(jù)和執(zhí)行標準,便于全體黨員和各級黨員領導干部不斷進行對照、提高自律意識,防微杜漸,筑牢思想道德防線。這些要求,是指引全體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一盞明燈,是共產黨人矢志不渝的高尚道德追求。
7.如何理解《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具有覆蓋對象全、內容規(guī)定全的特點?
答:《準則》和《條例》把全體黨員都納入監(jiān)督制約范圍,充分體現(xiàn)了管黨治黨必須“全面”的要求?!稖蕜t》把普通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全部納入制約范圍,所針對的對象覆蓋了全體黨員?!稐l例》規(guī)范領域和內容的“全覆蓋”,也體現(xiàn)了兩項法規(guī)的全面性。
8.如何理解《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具有政治要求嚴、紀律約束嚴的特點?
答:修訂后的《準則》和《條例》,將黨的十八大以來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組織紀律以及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反對“四風”等要求,轉化、上升為紀律規(guī)范,對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在廉潔自律和遵守紀律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作出了更加嚴格的規(guī)定。另外,《準則》和《條例》將道德規(guī)范和紀律戒尺從公領域拓展到私領域、從個人行為延伸至家庭生活,為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立身、立德、立言、立行樹立了新標桿,充分體現(xiàn)了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的執(zhí)政理念,具有十分嚴格的約束效應。
9.簡述《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四個必須”的內容。
答:“四個必須”是:必須堅定共產主義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必須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根本宗旨;必須繼承發(fā)揚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和作風;必須自覺培養(yǎng)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揚中華民族傳統(tǒng)美德,廉潔自律,接受監(jiān)督,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10.簡述黨員廉潔自律“四條規(guī)范”的內容。
答:第一條,堅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第二條,堅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凈做事;第三條,堅持尚儉戒奢,艱苦樸素,勤儉節(jié)約;第四條,堅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