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訓對象:2016年招聘的160名特崗教師。
二、培訓時間:2016年8月26日-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培訓地點:鹿邑縣高級中學多功能報告廳
四、培訓內容:集中培訓內容包括教師職業(yè)道德、教育政策法規(guī)、教師專業(yè)發(fā)展、班主任工作指導、學校安全知識、教師心理健康教育、教學常規(guī)與課堂教學基本技能、信息技術教育等。遠程培訓的時間、方式、內容等以省教育廳通知為準。
五、培訓形式:聘請國家級和省級教育專家、名師和骨干教師及優(yōu)秀教師等以專題講座、案例分析、座談研討、交流互動等形式進行。
六、培訓要求及其它事項:
1、2016年新招特崗教師接受崗前培訓是自己應盡的義務。依照先培訓后上崗,不培訓不上崗的原則,如無故不參加培訓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2、參訓學員須服從授課教師和班主任的組織安排。培訓期間縣教體局師訓股、干部作風督查中心、目標辦安排專人對培訓期間參訓者的考勤情況、課堂筆記、課堂秩序等進行督查。
3、學員必須遵守培訓紀律,不得遲到、早退、曠課。無正當審批手續(xù)而擅自不參加崗前培訓者及培訓期間3次以上缺勤者,考核結果視為不合格。
4、培訓學員原則上不得請假,確因病、因事需要請假的,須由本人寫明事由,到教體局師訓股辦理請假手續(xù),并獲得批準。
5、培訓學員要認真學習,積極參與培訓活動,撰寫培訓心得體會,要完成相應的培訓作業(yè)。自覺維護教學秩序,遵守課堂紀律,專心聽講,認真做筆記,自覺關閉手機,或置于靜音狀態(tài),不得在課堂內接打電話或隨意走動。
6、培訓結束后,將對參訓學員集中培訓的出勤情況、課堂表現(xiàn)、聽課筆記、測試成績等進行綜合評定,評定結果分為優(yōu)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不合格者不予頒發(fā)崗前培訓合格證書,一律不予聘用。
7、培訓期間實行全封閉管理,統(tǒng)一安排食宿,食宿費自理。培訓期間的培訓費、資料費、專家勞務費從教師培訓專項經(jīng)費中支出。
8、學員在培訓期間要注意交通飲食安全,杜絕意外事件發(fā)生。
鹿邑縣教育體育局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