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察方式采用面試(試講)+科研成果評分的方式進行,以應聘者總成績作為確定考核推薦人員最終依據(jù)。JS1/JS2/JS3崗位的總成績=面試(試講)成績70%+科研成果成績30%;YJ1崗位的總成績=面試(試講)成績60%+科研成果成績40%。
(2)面試:面試主要通過試講方式進行,面試(試講)分值為100分。每名應聘者面試時間為50分鐘,其中試講時間為40分鐘,回答評委提問10分鐘。面試評委由我校(院)相關人員組成。每名應聘者的面試成績由評委在該應聘者面試結束后給出,將評委的分數(shù)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之后,其余評委的分數(shù)總和除以評委總人數(shù)減2即為應聘者的面試成績。
(3)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分值為100分。主要是2012年1月至今公開發(fā)表的文章和著作(獨著和合著)作為評分范圍,公開發(fā)表文章得分標準詳見附件2,著作(獨著和合著)得分標準詳見附件3,獲獎文章和著作酌情加1-3分。如科研成果得分超出總分值,我校(院)根據(jù)情況酌情評定。
(4)崗位能力考察成績在全體應聘者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根據(jù)應聘者總成績(面試成績+科研成果成績)從高到底依次排序,按每個崗位擬聘人數(shù)確定等額的考核推薦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