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整合教育資源,推動盤山縣教育事業(yè)可持續(xù)發(fā)展,經(jīng)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成立盤山縣第二實驗學?!,F(xiàn)該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根據(jù)《盤錦市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盤人發(fā)〔2005〕2號)文件精神,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6年盤山縣第二實驗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具有全日制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80人,其中初中22人,小學58人。
1、相關專業(yè)及名額分配如下:
初中教師22人:語文2人、數(shù)學2人、英語2人、物理1人、化學1人、政治3人、美術1人、歷史2人、地理3人、生物3人、體育1人、音樂1人。
小學教師58人:語數(shù)25人、英語13人、思想品德4人、科學3人、綜合實踐2人、體育4人、音樂3人、美術2人、微機2人。
2、報名條件
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zhì);具有扎實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yè)知識;身體健康,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立志從事教師職業(yè);學歷專業(yè)對口;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中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的可放寬至40周歲(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師范類本科學歷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報名者應同時具有與報考學科、學歷專業(yè)一致的教師資格。
報考初中教師,需具有全日制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已經(jīng)取得初中及以上和學歷專業(yè)一致的教師資格;報考小學教師,需具有全日制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已經(jīng)取得小學及以上和學歷專業(yè)一致的教師資格。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含在讀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學歷報考)和已經(jīng)納入遼寧省“特崗計劃”的教師均不可報考。在職人員報考要得到所屬單位同意方能報名。
二、報考程序
1、發(fā)布招聘信息。 2016年10月20日開始,通過“盤錦教育信息網(wǎng)”(http://www.pjedu.gov.cn)發(fā)布招聘信息。
2、報名與資格初審。(2016年10月22日至10月27日(含周六、周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報名地點:盤山縣教育局人事股(盤山縣教育園教育局辦公樓四樓人事股)。
聯(lián)系電話:3552192蔡老師
要求必須考生本人現(xiàn)場報名,填寫《招聘教師誠信報名承諾書》。每位報名者只能報考一類崗位。報名費100元/人。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
報名人員須攜帶: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學歷學位證原件、復印件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學信網(wǎng)”(http://www.chsi.com.cn)查詢);
(3)教師資格證原件、復印件及網(wǎng)上查詢教師資格證明件(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http://www.jszg.edu.cn)查詢)。
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報名資格。凡報考盤山縣第二實驗學校的教師不可同時兼報2016年盤錦市“特崗計劃”教師。
(4)藍底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張。
3、發(fā)放準考證。(2016年11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考生憑身份證到盤山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未按時領取準考證者視為自動放棄。
4、筆試。
筆試時間定于2016年11月5日上午8:30—11:00。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科目為教育學(含教育政策法規(guī)及職業(yè)道德)和教育心理學。
筆試滿分為200分,教育學120分和教育心理學80分。筆試成績按50%計入總分。
考試題型全部為選擇題(分單選和多選)。
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報考者須攜帶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參加筆試。
5、面試。
面試滿分為100分,主要考查考生所報學科所必需的基本技能,60分為及格線,不及格者無錄取資格。
(1)確定進入面試考生名單。
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1:2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確定參加面試的考生名單。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的筆試成績?nèi)绯霈F(xiàn)并列,同時參加面試。
(2)資格審查復審。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如個人條件不符合申報崗位要求,隨時發(fā)現(xiàn)均可取消其應聘資格。面試前,由縣教育局對進入面試名單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重點審查報考者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及其他所報崗位要求的任職資格。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前因應聘者自愿放棄、資格審查不合格或弄虛作假被取消面試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xiàn)崗位空缺的,將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工作原則上在資格審查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nèi)完成。若面試人員已公布,遞補人員來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縣教育局向其他進入面試的應聘者說明情況。
(3)面試工作的組織。
面試人員名單確定后將在“盤錦教育信息網(wǎng)”進行發(fā)布。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
三、體檢
考生的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照5:5的比例計入個人總成績。根據(jù)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偝煽儾⒘姓撸鶕?jù)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面試成績也相同者,由領導小組根據(jù)具體情況確定。 未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考生,按自動放棄處理。出現(xiàn)的崗位空缺,根據(jù)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 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及體檢要求將在“盤錦教育信息網(wǎng)”進行發(fā)布。
四、確定擬聘用人員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選,并在“盤錦教育信息網(wǎng)”進行發(fā)布。
五、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信息在“盤錦教育信息網(wǎng)”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六、政策待遇
1、招聘教師實行聘用合同制,合同期3年,工作滿3年后經(jīng)考核合格可以續(xù)聘,考核不合格解聘。年薪5—12萬,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等參照縣直教師標準執(zhí)行。
2、招聘教師檔案關系由盤山縣教育局統(tǒng)一管理。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招聘過程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接受紀檢、監(jiān)察和社會監(jiān)督,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本《公告》由盤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427-3552192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427-3552185
附:《招聘教師誠信報名承諾書》
盤山縣教育局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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