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試:初試合格者,須參加我校復試。
①復試內容:主要包括外語、業(yè)務能力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核,采用筆試、面試或實驗技能考核等方式,對考生的學科背景、專業(yè)素質、操作技能、外語水平、思維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等進行全面考核。除報考我校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或旅游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之外,其余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時須加試兩門專業(yè)基礎課,加試方式為筆試。
②復試時間和地點:復試時間在5 月中下旬,地點在廈門大學。具體復試細則、時間和地點安排請關注各院系通知。
③我校在復試前將對考生的身份信息、學歷(學位)證書(或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名材料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推薦信由考生在復試時直接相關院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