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和《廣東省公務員錄用辦法(試行)》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中共廣州市委組織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組織2012年全市縣級以上機關考試錄用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
招考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應屆畢業(yè)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畢業(yè)以上人員。非廣州市常住戶口(生源)報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的人員。
除2012年國內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外,其他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留學歸國人員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方可報考。
二、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齡18至35周歲(1976年5月9日至1994年5月9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71年5月9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七)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累計滿2年的經歷?;鶎庸ぷ鹘洑v計算截止日期為2012年5月9日。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現(xiàn)役軍人、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人員)、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參加我省近兩年公務員錄用考試違背考生承諾的,以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
三、報名辦法
(一)招考職位查詢。
具體招考職位及資格條件可到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www.hrssgz.gov.cn)網站上查詢(見附件1)。
(二)網絡報名。
本次考試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rssgz.gov.cn)上報名。報名時間為2012年5月9日9:00 至5月15日16:00,報名時須注意以下事項:
1、報考人員應按照公告規(guī)定的條件和時間進行報名,認真閱讀本公告及《報考指南》(見附件2)的政策解釋。報考人員須按《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目錄(2012版)》(見附件3)進行報考,所學專業(yè)應符合報考職位的專業(yè)要求,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yè)。對職位表中的專業(yè)、學歷、學位、資格條件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錄機關聯(lián)系(見附件4)。
2、每人只能報一個職位,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完全一致。一經在網上完成報名流程,不得改報。
3、報名時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未按規(guī)定上傳照片的,視同未報名處理。
4、報名確認。報考人員須在報名資料提交后報名時間截止前登錄報名網站,查詢系統(tǒng)確認情況,并通過網上繳費確認報名。繳費截止時間為5月16日16:00。未按期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免交報名考務費。
5.報名環(huán)節(jié)不作資格審核,報考人員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并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處理。
6.網上打印準考證。成功報名后,報考人員應于2012年5月28日9:00至6月1日14:00期間,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兩科。有關情況詳見《廣州市縣級以上機關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科目考試大綱》(見附件5),所有科目均不指定考試用書。
筆試時間:2012年6月2日
08:00—09:3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10:15—12:15 《申論》
筆試成績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成績相加計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1位。
(二)面試。
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和規(guī)定的名額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對象名額按招考職位擬錄用人數(shù)分段計算,具體計算函數(shù)為:
其中,χ代表招考職位擬錄用人數(shù),у代表面試對象人數(shù);計算結果(у值)小數(shù)點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數(shù)值。
面試對象在面試前須按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招錄機關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核。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招錄機關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資格審核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招錄機關可依次遞補面試對象。資格審核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面試工作嚴格按《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面試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zhí)行,全市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時間進行。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通過資格復審、具備參加面試資格的考生須作出被錄用后按要求到崗在崗工作的承諾。違背承諾的,3年內不得再報考我省公務員。
(三)合成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2×60%+面試成績×40%??荚嚳偝煽儼此纳嵛迦氡A粜?shù)點后3位。若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筆試、考試總成績的合格分數(shù)線由中共廣州市委組織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規(guī)定劃定。
五、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和《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具體體檢事項安排另行通知。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錄用考察人選,由招錄機關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yǎng)、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六、錄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招錄機關通過互聯(lián)網等媒體公示7天。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屬實的,按規(guī)定程序和權限辦理錄用手續(xù)。
體檢中出現(xiàn)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疾觳缓细窕蛘叻艞変浻玫模梢来芜f補考察人選。公示中發(fā)現(xiàn)有影響錄用問題的,可依次遞補。是否遞補體檢、考察和錄用人選,由招錄機關研究提出意見,原則上只作一次遞補。對遞補一次后仍然空缺的職位,不再進行遞補。
七、任職定級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定級。招考職位標明“主任科員以下”的,任職定級按照《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guī)定》執(zhí)行;招考職位標明具體職務的,按招考職位任職定級。
八、注意事項
(一)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和報考指南。
(二)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資格審核、面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
(三)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本公告由中共廣州市委組織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4、廣州市縣級以上機關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單位咨詢電話表
5、廣州市縣級以上機關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科目考試大綱
中共廣州市委組織部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