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各級機關(guān)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成績已面向社會公布,按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統(tǒng)一部署,我局定于2017年1月11日、12日進行資格復審,現(xiàn)將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的時間
2017年1月11日、12日上午9:30至16:30。
二、資格復審的地點
北京市審計局5層515房間(豐臺區(qū)菜戶營甲2號)
三、資格復審安排
1月11日 9:30-11:30財政審計職位
13:30-16:30 計算機審計職位、企業(yè)審計職位
1月12日 9:30-11:30農(nóng)林環(huán)保審計職位、金融審計職位13:30-16:30 法務管理職位、工程審計職位
四、考生須攜帶的材料
考生須持網(wǎng)上打印的報名表、成績單、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還需攜帶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個人簡歷、并提供能證明目前從事工作和年限的有關(guān)材料和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必須提供)。
五、聯(lián)系電話:63358052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將通過電話通知。
北京市審計局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