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現將現場資格復審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第一部分:公務員職位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17年1月11-1月13日
每日上午9:00—11:40;下午1:00-5:00
二、資格復審地點
順義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層會議中心(乘坐順1路公共汽車,倉上小區(qū)南口站下車即到)
三、資格復審范圍
現場資格復審范圍是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合格且按照規(guī)定比例進入面試的考生。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考生須持網上打印的報名表、成績單、身份證、戶口本原件以及所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原件,除上述材料外,
考生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報考面向2017年合同期滿到村任職高校畢業(yè)生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考生,需提供區(qū)級村官辦出具的證明;
2、報考面向2017年服役期滿退役大學生士兵職位的考生,需提供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出具的證明;
3、報考面向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職位的考生,需提供學生證、校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成績單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讀的北京生源考生還須攜帶本人戶口本(卡)原件);對于京外“985” 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應屆優(yōu)秀畢業(yè)生,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校級以上 “三好學生” 、“優(yōu)秀學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證書;獲得相當于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一等獎學金”等同等次其它獎勵項目的,應同時提供畢業(yè)學校校級就業(yè)主管部門開具的證明;對于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的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學位和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
4、報考要求“基層工作經歷最低年限”為“兩年以上(含兩年)”職位的考生,需提供戶口本原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并提供能證明工作經歷(社會保險證明)和年限的有關材料和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招錄機關同意,提交承諾書,可在體檢考察時提供;
5、報考要求“基層工作經歷最低年限”為“無限制”職位的考生,如為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第3條所述材料,如為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的人員,需提供戶口本原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和第4條所述材料。
6、如本人不能到場參加資格審查的,可由他人代理,代理人須持本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及上述要求的材料。
資格復審其他事宜,可根據招考簡章咨詢各招考單位。
第二部分:大學生村官(選調生)職位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17年1月11-13日
上午9:00-11:40 下午1:00-5:00
二、資格復審地點
順義區(qū)人才市場3樓報告廳
三、資格復審范圍
現場資格復審范圍是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合格且按照規(guī)定比例進入面試的考生。
四、資格復審材料
1、網上打印的報名表
2、筆試成績通知書
3、身份證原件
4、學生證
5、校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
6、校級教務部門蓋章的已修課程成績單
7、北京市招錄大學生村官(選調生)推薦表(獲得相當于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校級獎學金等同等次其它獎勵項目的,應同時提供畢業(yè)學校校級就業(yè)主管部門開具的證明)
8、北京生源考生還須攜帶本人戶口本(卡)原件
五、乘車路線
北京東直門汽車站乘坐915路、970路在“順義東大橋環(huán)島站”下車,往城區(qū)方向約500米路南;地鐵15號線在“順義站”下車(C東南口出),往東步行50米至“順義三中站”,轉乘順1路(或順19路、順39路)到“順義公路局站”下車,往東100米路南。
咨詢電話:69439307
順義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