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各級機關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已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bjrbj.gov.cn)公布,請報考我委及有關直屬單位的考生上網查詢成績。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見附件)按照以下要求參加資格復審。
一、復審時間
2017年1月11日-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因可能存在復審資格不符,需要遞補考生參加復審的情況,為給遞補考生準備時間,請盡量于1月11日、12日參加復審)。
二、復審地點
北京市發(fā)展改革委一層接待大廳(北京市復興門南大街丁2號,天銀大廈C東座)。
三、復審材料
請取得面試資格的考生本人于規(guī)定時間地點攜帶以下材料參加復審(所有材料均需原件、復印件):
(一)面向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職位(職位代碼:213005701、213005702、213005703、213005801、213005901),需提供:
1.網上打印的報名表、成績單,本人身份證。
2.學生證、校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在外地院校就讀的北京生源考生還須提供本人戶口本)。
3.對于京外“985” 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應屆優(yōu)秀畢業(yè)生,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校級以上 “三好學生” 、“優(yōu)秀學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證書;獲得相當于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一等獎學金”等同等次其它獎勵項目的,應同時提供畢業(yè)學校校級就業(yè)主管部門開具的證明。
4.對于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的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學位和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
(二)面向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職位(職位代碼:213005704、813006001),需提供:
1.網上打印的報名表、成績單,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
2.相應學歷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國外院校需有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
3.能證明工作經歷和年限的有關材料:
(1)機關、事業(yè)單位、軍隊等工作經歷: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證明;
(2)企業(yè)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工作經歷:勞動合同,社保部門或所在單位開具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4.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可在體檢考察時提供。
聯(lián)系電話:66415588—0745,0103。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