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廣泛吸引人才,優(yōu)化我院公務員隊伍結構,更好地為促進南沙新區(qū)開發(fā)建設發(fā)展提供人才支持,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等有關文件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我院決定面向全國各級政法系統(tǒng)公開擇優(yōu)選調8名公務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的范圍
全國各級政法系統(tǒng)(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司法局、政法委等)具有公務員身份的現(xiàn)職人員。
二、選調職位、名額
辦公室調研崗位1名(科員)、偵查監(jiān)督崗位2名(科員、主任科員以下各1名)、反貪局偵查崗位2名(科員、主任科員以下各1名)、反瀆局偵查崗位1名(科員)、司法警察崗位2名(科員,其中女性1名)。
三、選調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熱愛法律工作,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二)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且無任何黨紀、政紀處分及刑事處罰記錄。
(三)行政職級為主任科員以下。
(四)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和學士以上學位。
(五)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2年1月1后出生);業(yè)務上獲得過地市級以上“優(yōu)秀”、“十佳”、“能手”等榮譽稱號或調研成果特別突出的,年齡可適當放寬。
(六)身體健康。
(七)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規(guī)定的相關條件。
(八)符合報考職位規(guī)定的相應選調條件。
四、選調辦法
選調工作按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和公示、辦理轉任手續(xù)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12年5月20日止。
2、報名方法: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和網上報名相結合的方法?,F(xiàn)場報名者,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到廣州市南沙區(qū)人民檢察院政工辦報名;網上報名者,可先提供復印件,通過郵寄(時間以寄出的郵戳為準)、電子郵件(時間以郵件發(fā)出時間為準)或傳真至廣州市南沙區(qū)人民檢察院政工辦收。為避免遺漏,通過網上報名任一方式遞交材料的,均需通過電話確認。
3、報名須提供以下資料:
(1)自薦材料和《廣州市南沙區(qū)人民檢察院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
(2)學歷、學位證書、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法律職務任命文件、身份證、工作證等復印件一式一份;
(3)有關榮譽證書、已發(fā)表理論調研文章等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一式一份;
(4)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4張。
上述資料,報考者必須保證真實、準確地提供本人信息、證明資料;同時準確核對有效的聯(lián)系方式;不弄虛作假,不偽造、不使用假證明、假證書。如經查實弄虛作假者,將取消選調資格并通報所在單位。
(二)資格審查(2012年5月25日以前)
由區(qū)委組織部和本院政工辦對報名者的資格和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初步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條件者方可參加筆試。通過網上報名參加筆試的考生需在筆試當日提交報名資料的原件以便審核。每個選調職位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如達不到比例的,可視情況報請區(qū)委組織部批準適當調整。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筆試試題、面試結構化試題委托上級有關部門命題。
1、筆試
(1)筆試時間:初定2012年5月27日,時間為120分鐘。筆試地點以準考證通知地點為準。
(2)筆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考人員文字表達能力。
(3)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40%。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列,按與選調職位人數(shù)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和面試人選名單,在“南沙區(qū)人民檢察院網”和“南沙區(qū)人事人才網”統(tǒng)一公布。
2、面試
(1)面試時間:初定2012年5月28日,面試地點以面試通知書通知地點為準。
(2)面試內容:采取結構化面試,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60%。面試主要測試口頭表達能力、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和業(yè)務能力、舉止儀表等。
(四)體檢(2012年5月29日前完成)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的40%與面試成績的60%計算總成績,按計劃選調職位人數(shù),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選。體檢由廣州市南沙區(qū)人民檢察院統(tǒng)一組織進行,嚴格按照新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組織。體檢不合格的,在報考該職位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次遞補。
(五)考察
考生體檢合格后,由選調單位與區(qū)委組織部聯(lián)合組成考察小組,分別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養(yǎng)、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被考察對象須提供單位出具的同意參加選調的證明,如不能出具、放棄考察或者考察不通過的,在報考該職位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次遞補考察對象。
(六)公示
經體檢合格者,在“南沙區(qū)人民檢察院網”和“南沙區(qū)人事人才網”公示七天。
(七)辦理轉任手續(xù)
體檢合格和公示反映情況不影響調動的,辦理調動及任職手續(xù)。公示中發(fā)現(xiàn)有影響調動的問題,可根據(jù)實際情況依次遞補。
五、聯(lián)系方式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南沙區(qū)港前大道1號南沙區(qū)人民檢察院
郵編:511458
聯(lián)系電話:020-39911108、020-39911131
傳真:020-39911111
電子郵箱:nanshajcy@126.com
本公告由廣州市南沙區(qū)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報名、筆試、面試等時間如有變動,以通知公告為準。
中共廣州市南沙區(qū)委組織部
廣州市南沙區(qū)人民檢察院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附件1:廣東省廣州市南沙區(qū)簡介
附件2:廣東省廣州市南沙區(qū)人民檢察院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
注:《廣州市南沙區(qū)人民檢察院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來源于中國廣州政府門戶網站,最近更新:5月12日。易賢網下載后為.zip的壓縮文件,解壓后得到“廣州市南沙區(qū)人民檢察院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doc”的文件。《廣州市南沙區(qū)人民檢察院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使用MS-Office辦公軟件的Word制作,請務必確保你的電腦已經安裝MS-Office辦公軟件,否則打開的文件將是亂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