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2017年招錄機關工作人員
面試確認和資格復審的通知
報考全國總工會機關已進入面試范圍的人員,請按以下要求進行面試確認和資格復審:
一、面試確認
1. 考生應于2017年1月23日17:00前,以發(fā)送電子郵件的形式明確是否參加面試。
2. 考生應使用報名信息中填寫的電子郵箱,在電子郵件標題欄中注明“考生***(姓名)確認參加全國總工會面試”字樣。電子郵件正文應包括:考生報考信息(姓名:準考證號、畢業(yè)院校或工作單位、固定電話、手機)、應屆畢業(yè)生所在學校的聯(lián)系人信息(姓名、部門及職務、辦公電話、手機)、社會在職人員所在單位的聯(lián)系人信息(姓名、部門及職務、辦公電話、手機)。
如放棄參加面試,請在電子郵件標題欄中注明,并將本人簽名的“放棄面試聲明書”和身份證復印件傳真或郵寄至全國總工會組織部機關干部處。
3. 面試確認電子郵箱:rsc2008@acftu.org,傳真:010-68592044
二、面試資格復審
1. 考生須于2月8日前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將下列材料寄至全國總工會組織部:
(1)報名登記表;
(2)已獲得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學位證書復印件;
(3)報考職位要求的有關證書及證明材料復印件;
(4)應屆畢業(yè)生另須提供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如因學校放假等原因,報名推薦表不能蓋章的,請將推薦表復印件先行郵寄,并附書面說明,原件待蓋章后郵寄;
(5)社會在職人員另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
(6)待業(yè)人員另須提供待業(yè)證明(由檔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開具,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開具證明單位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7)留學回國人員另須提供留學回國證明和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報名登記表、報名推薦表須粘貼一寸彩色近照,照片應與報名時上傳網絡的照片一致。上述材料不再退還,請予諒解。
2. 考生應對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提供虛假材料,全國總工會組織部將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其面試資格。
3. 材料郵寄地址:北京市復興門外大街10號全國總工會組織部機關干部處,郵編:100865。(僅接收EMS,請勿使用其他快遞方式)。
三、面試和專業(yè)考試的初步安排
面試工作擬安排在2017年2月下旬進行,同時部分職位進行專業(yè)考試,專業(yè)考試主要考察考生與職位要求相關的專業(yè)知識和技能。有關面試和專業(yè)考試的具體安排另行通知,請關注國家公務員局網站和全國總工會網站信息,并保證通訊工具暢通。
全國總工會組織部聯(lián)系電話:010-68592047,68592023。
全國總工會組織部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