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學院成立于1953年,是北京市教委直管的成人高等師范院校,主要承擔成人本、??茖W歷教育及基礎教育、職業(yè)教育教師與管理干部的繼續(xù)教育,同時負責北京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學院網(wǎng)址:http://www.bjie.ac.cn
根據(jù)《北京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fā)[2010]102號)精神,結(jié)合我院工作實際,現(xiàn)將2017年公開招聘信息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7年學校計劃招聘專任教師21個。
二、招聘原則
堅持“強化質(zhì)量、優(yōu)先高端、公平競爭、擇優(yōu)錄用”的招聘工作原則,采用校院兩級管理模式。
三、申報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yè),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恪守工作紀律,身心健康。
2.符合北京市相關政策要求。
3.具有履行應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和實際工作能力,熱愛教育工作,具備扎實的知識和技能基礎,良好的團隊協(xié)作精神,性格開朗,善于與人交往,表達流利,身心健康,愛崗敬業(yè),具有吃苦耐勞、嚴謹治學的精神、能積極參與學院工作。
4.應屆畢業(yè)生須具有就業(yè)派遣資格,非應屆畢業(yè)生限北京戶籍,且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yōu)良,無補考記錄。
5.第一學歷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
6.符合以下情況可作為優(yōu)先推薦的條件之一:有海外留學(工作)經(jīng)歷,有高一級學歷學位或職務,有與應聘崗位相關的工作經(jīng)歷等 。
7.對受到過治安拘留以上處罰、參加過非法組織或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一律不予招聘。
8.年齡要求:博士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碩士27周歲以下(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后37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9. 2017年11月30日為報到截止日期,擬聘人員需在此日期前辦理入校報到手續(xù),具體要求如下:
1)國內(nèi)應屆畢業(yè)生:北京戶籍人員截止日期前,正式取得最終學歷學位證書,并辦理入校報到手續(xù),外地進京落戶人員需在2017年7月30日前正式取得最終學歷學位證書,在截止日期前,辦理入校報到手續(xù);
2)國內(nèi)博士后出站:截止日期作為博士后出站接收函的最終有效截止時間;
3)留學歸國人員:截止日期前,準備齊全就業(yè)落戶材料,并送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審核通過;(具體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要求為準,學歷學位認證一般需時1個月左右)
4)調(diào)動人員:截止日期前,辦理入校報到手續(xù)。
四、招聘具體崗位及要求
詳細的申報崗位信息(見附件1《北京教育學院2017年招聘計劃》)。
五、招聘程序
1.崗位申報
申報時間:2017年1月22日至3月5日;
2.初選
2017年3月,各設崗二級機構自行組織開展初選工作,初選程序包含:資格審查、簡歷初選、試講(參試資格以二級機構通知為準)等,應聘教師崗位的進行試講(對個人儀表、語言表達、教態(tài)、專業(yè)知識運用、教學科研能力、運動技術水平等相關方面進行綜合考察)。
3. 學院人事處對試講通過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審核其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代表性科研成果證明材料等,重點審核業(yè)績材料能否滿足應聘崗位條件。組織通過試講合格者進入綜合素質(zhì)測試。
4.根據(jù)綜合素質(zhì)測試成績(60分以上)擇優(yōu)確定擬聘人選,組織體檢、心理測試和政審考察(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2005]1號)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擬聘用資格)。
5.合格者報學院審批,在北京教育學院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6.公示期滿后,如未發(fā)現(xiàn)影響聘用問題的,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備案,并按照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
7.因應聘者本人原因,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報名
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通過電子郵件進行報名,應聘人員請將附件2《應聘人員登記表》 +附件3《北京教育學院2017年應聘人員名冊》+簡歷一并以文件夾壓縮包形式提交。
應聘主題及壓縮包名稱均為:應聘崗位編號+姓名+最后畢業(yè)院校+學歷+專業(yè)。
簡歷投遞時間:即日起至2017年3月5日(過期不再接收簡歷)。
七、其他說明
1.應聘我院各類崗位人員,須遵守北京市人社局相關規(guī)定,學校根據(jù)簡歷接收情況適時組織試講,比例為1:10,具體時間電話另行通知。
2.應聘者須確保提供的材料真實準確,若發(fā)現(xiàn)材料存在虛假不實之處,將取消應聘資格,資格審查貫穿全過程。
3.每位應聘者只能應聘一個崗位。
4.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yè)生需研究生學歷,同時符合北京市進京落戶條件。
外地留學人員須符合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關于留學回國人員辦理就業(yè)報到和落戶手續(xù)的相關要求。
5.聘用人員崗位等級:擬聘用的碩士研究生一般聘在專技十二級及以上,擬聘用的博士研究生一般聘在專技十級及以上。
特此公告。
北京教育學院
201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