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需要和中共西雙版納州委辦公室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fā)《云南省州市以上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試行辦法》通知(西辦字【2010】28號)的規(guī)定,報經州公務員管理局同意,西雙版納州教育局決定面向全州公開選調公務員,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崗位及人數(shù)
此次州教育局公開選調人數(shù)共4人。
(一)民族教育科工作人員1人;
(二)人事科工作人員1人;
(三)財務基建科會計1人;
(四)學校安全管理科1人。
二、公開選調的范圍
全州州、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級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下同)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
三、公開選調對象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除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云南省州市以上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試行辦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和資格:
(一)擔任主任科員及以下職務公務員;
(二)熟悉機關工作業(yè)務,工作能力較強,有較強的文字表達能力,熟悉計算機應用和操作。
(三)在機關工作滿3年及以上;
(四)專業(yè)要求如下:
1.報考民族教育科崗位的人員,應具有國民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較強的信息接收能力和溝通能力;精通傣語言文字(筆試、面試均有相關能力水平測試),有教學經歷的人員優(yōu)先。
2.報考人事科崗位的人員,兼黨組秘書工作,應具有國民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較強的服務意識和吃苦耐勞的精神及較強的文字表達能力;中共黨員。文秘專業(yè)等相關資質的人員優(yōu)先。
3.報考財務基建科會計崗位的人員,應具有國民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備會計資格證,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
4.報考學校安全管理科崗位的人員,應具有國民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六)年齡要求在40歲周歲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正常履職的身心條件;
(八)具備選調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公開選調: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處理的;
3、其它不宜辦理轉任情形的。
四、選調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通過《西雙版納報》、西雙版納州教育局網站、西雙版納州人才服務中心網站面向全州發(fā)布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二)報名。報名采取個人自愿報名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應如實、完整填寫《西雙版納州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名表可從西雙版納州教育局信息網站上下載),交驗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登記表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交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并到指定的報名地點現(xiàn)場報名。所有復印件須注明“原件已驗”,負責驗件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每個選調職位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shù)的比例為1:5以上;如不足1:5,經報請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可按不低于1:3比例進行選調;低于1:3,則不再組織選調。
1.公告時間:2012年5月28日至6月1日
2.報名時間:2012年6月4日—6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3.報名地點:西雙版納州教育局人事科(地址:勐泐大道40號)
(三)資格審查。在個人報名的基礎上,由接受報名單位進行資格初審;在初審合格的基礎上,報考人員需經得到所在單位同意推薦意見(在《西雙版納州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單位意見欄填寫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州教育局選調領導小組對報考人員及相關材料進行審查后確定參加考試人員名單,對沒有異議的發(fā)給準考證(準考證要求本人持身份證到西雙版納州教育局人事科領?。?。
(四)組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名者履職所必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考試時間、地點在準考證上有注明。
筆試結束后,按選調比例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并在西雙版納州教育局網站、西雙版納州人才服務中心網站公布。
2、面試。面試方法、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筆試、面試都采取百分制計分。參考人員的總成績由筆試成績占40%和面試成績占60%加權計算。
(五)體檢和考察。根據(jù)報考人員總成績,按選調計劃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前對考察人選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wèi)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不合格者不列為考察對象。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從經過面試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替補一次。
考察由州教育局公開選調辦公室組成考察組進行,對預選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xù)。根據(jù)考察結果,州教育局研究確定擬選調對象,在教育局網站和州人才服務中心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符合調動條件的,由州教育局按有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五、其他事項
(一)報名表可從西雙版納州教育局網站、西雙版納州人才服務中心網站下載。
(二)公開選調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的監(jiān)督。報名考試過程中,凡有作假、虛報或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試或選調資格,并報請公務員主管部門嚴肅處理。工作人員如有違反選調紀律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三)以上時間如有變動,請注意有關公告,或登陸西雙版納州教育局網站、西雙版納州人才服務中心網站查詢。
聯(lián)系人:孫艷兵
聯(lián)系電話:0691-2122712
監(jiān)督電話:0691-2146719(州第四紀工委)
西雙版納州教育局
2012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