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管理機構,市直有關單位人事部門、有關考生:
現(xiàn)將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2016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后復核預收表的通知》轉發(fā)給你們,請各有關單位(考生)按通知要求時間、地點提交資料進行復核預審。
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7年3月2日
附件:關于2016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后復核預收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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