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省、市有關加強縣級黨委政法委建設的要求,為進一步充實縣委政法委干部隊伍,優(yōu)化知識和年齡結構,縣委政法委擬在全縣跨部門跨系統(tǒng)遴選一般干部。
一、對象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對象范圍。全縣政法系統(tǒng)及縣級其他部門符合遴選條件的公務員,各鎮(zhèn)(街道)有相關工作經歷的公務員。
(二)資格條件。
1、符合《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
2、年齡在35歲(含35歲)以下;
3、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3年以上工齡;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符合任職回避規(guī)定;
7、符合所報職位的其它相關條件(詳見職位表);
8、被紀檢、監(jiān)察和司法機關立案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或在規(guī)定時效內的;近三年內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的,不能參加;
9、年齡、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均為2012年5月31日。
二、崗位和名額
遴選部門 | 崗位 | 遴選名額 | 崗位特殊要求 |
縣“大調解”協(xié)調中心 | 排查調處 | 2 | 有一定調解工作經驗,具備較強組織協(xié)調能力。 |
縣維穩(wěn)辦 | 應急處置 | 1 | 有一定維穩(wěn)工作經驗,具備相應的法律知識,有較強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 |
縣綜治辦 | 綜治指導 | 1 | 有一定綜治工作經驗,有較強的文字功底和統(tǒng)籌協(xié)調能力。 |
縣委政法委 | 政工、人事 | 1 | 中共正式黨員,有政工、人事部門工作經歷,具備較強的文字功底和統(tǒng)籌協(xié)調能力。 |
政治處 | 新聞、宣傳 | 1 | |
縣委政法委 | 信息調研 | 1 | 全日制法律本科畢業(yè),具備較強的文字功底和統(tǒng)籌協(xié)調能力。 |
研究室 | |||
縣委政法委 | 案件評查 | 1 | 取得司法考試資格,有政法部門業(yè)務工作經歷,具備較強組織協(xié)調能力。 |
執(zhí)法監(jiān)督室 |
三、程序方法
1、公開報名(5月25日—6月1日)。采取個人報名方式,在“雙流縣公眾信息網”公告通知欄下載填寫報名表格,并將報名表(附1張近期半身正裝免冠彩色照片)交縣委政法委政治處。每人限報一個部門,如愿意服從調劑,應在相應欄目內注明。
2、資格審查(6月4日)。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開考比例不低于1:4。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在自愿服從調劑、并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中進行調劑。
3、筆試考核(6月5日)。筆試總分100分,主要測試理論素養(yǎng)、公共知識素養(yǎng)、政策法規(guī)水平、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公文處理和文字表達能力以及對所涉及部門工作職能的了解和認識,時間2個小時。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成績在“雙流縣公眾信息網”公布。按照每個崗位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
4、面試(6月6日)。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采用結構化或半結構化面試對參加面試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業(yè)務能力、與部門崗位的匹配性等進行測試。面試成績現(xiàn)場公布,總分100分。
按照一定的折算比例匯總競爭者的總成績。其中,筆試成績占40%、面試占60%。依據總成績,按每個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組織考察人選。
5、組織考察(6月7日)。采取民主測評、個別座談等方式,全面、客觀、公正地考察了解組織考察人選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工作業(yè)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民主測評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高于30%的,不得作為擬任人選,并按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遞補人員。
6、討論確定擬遴選人選(6月上旬)。根據筆試考核、面試和組織考察情況,在征求原單位紀檢、監(jiān)察部門黨風廉政建設意見后,集體研究確定擬遴選人選。
7、公示(6月上旬)。擬遴選人選名單在擬任人選現(xiàn)工作單位、選拔單位公示7天。
8、試用。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所反映問題不影響就職的,試用3個月后,經考察合格,辦理相關手續(xù)。
本公告由縣委政法委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監(jiān)督電話:028-85816132
附:中共雙流縣委政法委員會跨部門跨系統(tǒng)遴選一般干部報名表(待更新)
中共雙流縣委政法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