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鄭州輕工業(yè)學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結合物理與電子工程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成立由院系領導和部分碩士生導師組成的物理與電子工程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和復試小組。
二、材料工程(專業(yè)學位)專業(yè)招生名額4名,考生的初試成績須滿足教育部規(guī)定的基本要求。本專業(yè)接收調劑考生,考生報考的專業(yè)應為材料工程相同或相近的工科專業(yè)。特別優(yōu)秀的理科相近專業(yè)考生,初試科目需包含《高等數(shù)學》。
三、復試工作流程
1.資格審查。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具體要求參見《鄭州輕工業(yè)學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
2.復試內容。主要包括專業(yè)課筆試、英語測試和專業(yè)課、政治思想素質及綜合素質面試。復試成績滿分100分,專業(yè)課筆試占復試成績的40%,考試科目為《物理綜合》或《材料基礎綜合》,參考書目為《大學物理》和《材料科學基礎》;英語筆試占復試成績20%,由研究生處統(tǒng)一組織;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占復試成績10%,考察內容包括自我介紹(2-3分鐘)和測試人員與考生的英語對話交流(3-5分鐘);專業(yè)課、政治思想素質和綜合素質面試占復試成績的30%,主要測試考生的知識結構、政治思想素質和綜合能力。
3.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70%)+復試總成績 ×(30%)。
如是理科調劑考生,其初試總成績?yōu)樵伎偝煽?25。
4.總成績排名及錄取
復試結束后,按考生總成績排序,以此為最終排序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
四、復試工作原則
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選拔人才。對達到學校復試要求的考生名單和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校網站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考生的初試各科目成績、初試總成績、復試總成績和錄取成績。
五、復試日程
1.報到及資格審查
時間:3月24日;地點:科學校區(qū)食工樓1樓102室研究生處辦公室。
2.筆試
英語筆試:3月25日8:00-9:30;專業(yè)課筆試:3月25日9:40-11:40。
地點:資格審查時到研究生處查詢。
3.面試(含英語口語及聽力測試)
時間:3月25日14:30;地點:科學校區(qū)學生活動中心樓300室。
4.同等學力及跨專業(yè)考生加試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安排。
六、其他
學院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在復試成績公布3日內接受考生申訴,對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責成復試小組復議,若考生對復議結果還有異議,由學院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報學校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復議。
投訴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0371—63556967。
本方案由物理與電子工程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其他未盡事宜,參見《鄭州輕工業(yè)學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
物理與電子工程學院
2017年03月20日
鄭州輕工業(yè)學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達到學校復試要求考生名單
序號 | 學院(部)名稱 | 專業(yè)代碼 | 專業(yè)名稱 | 考生編號 | 姓名 | 政治理論 或管理類聯(lián) 考綜合能力 | 外國語 | 業(yè)務課一 | 業(yè)務課二 | 總分 | 備注 |
1 | 物理與電子工程學院 | 085204 | 材料工程 | 100077000007897 | 楊鵬 | 57 | 44 | 82 | 92 | 275 | 調劑 |
2 | 物理與電子工程學院 | 085204 | 材料工程 | 106107080500415 | 郭錦錦 | 50 | 61 | 116 | 63 | 290 | 調劑 |
3 | 物理與電子工程學院 | 085204 | 材料工程 | 104877000134775 | 劉燕月 | 50 | 60 | 106 | 91 | 307 | 調劑 |
4 | 物理與電子工程學院 | 085204 | 材料工程 | 104767000210011 | 馮亞楠 | 52 | 44 | 109 | 138 | 343 | 調劑 |
5 | 物理與電子工程學院 | 085204 | 材料工程 | 144307020000016 | 葉鳳嬌 | 43 | 42 | 107 | 112 | 304 | 調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