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學、中心學校及有關民辦學校:
根據(jù)惠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fā)〈惠州市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加分辦法〉的通知》(惠市教〔2013〕61號)要求,經(jīng)審核,我縣符合享受少數(shù)民族類加分條件的考生23人,符合農村獨生子女或純二女結扎戶類加分條件的考生97人,共120人(名單詳見附件)。
以上考生的中考成績將按文件要求,加分后參加報考志愿錄取。如對公示名單有異議的,請于5月12日前以電話或書面形式向縣教育考試中心反映。
地址:縣教育局二樓教育考試中心,電話:8822227。
惠東縣教育局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