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會計考辦關(guān)于初、中級會計資格考試日期調(diào)整后需申請延期考試相關(guān)事宜公告
凡報名參加2012年度初、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考生,對于因考試時間推遲與同期其他國家級考試沖突、懷孕生產(chǎn)(原則掌握在生產(chǎn)前后各60天內(nèi))或其他合理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可以申請延期至2013年參加考試。2013年參加考試時,免收其2012年已報考科目的報名費和考試費。其中,報考中級資格的考生已取得的2011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合格成績有效期可延至2013年。
(一)對因考試時間沖突不能參加2012年度全國會計資格考試考生的審核材料包括:身份證、2012年度同期其他考試的證明材料(原件或復印件)、2011年度考試合格科目成績通知單(中級資格已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提供)。
(二)對因懷孕生產(chǎn)不能參加2012年度全國會計資格考試考生的審核材料包括:身份證、醫(yī)院診斷證明或嬰兒出生證明(原件或復印件)、2011年度考試合格科目成績通知單(中級資格已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提供)。
(三)對因其他合理原因不能參加2012年度全國會計資格考試考生的審核材料包括:身份證、其他相關(guān)證明(原件或復印件)、2011年度考試合格科目成績通知單(中級資格已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提供)。
有上述情況的考生,應于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登錄原報名網(wǎng)站(www.acc.gov.cn或kzp.mof.gov.cn),核對、填寫《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shù)資格考試延考申請表》進行網(wǎng)上申請;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7月25日,考生須持本人簽名的《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shù)資格考試延考申請表》及相關(guān)資料,到原報名確認地點確認,逾期未申請、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
特此公告
怒江州會計考辦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