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季教師資格申報人員:
經(jīng)個人申報,教育教學能力測評和專家委員會認定,2017年3月向我局申報中職、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并獲通過的申報者(詳見名單),請于2017年6月29日至7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0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到龍湖區(qū)教育局人事股814室領取證書及個人申請表。領取時憑申請人身份證原件,代領的憑代領人身份證原件及申請人身份證原件。通過認定的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需憑相應的畢業(yè)證書及學歷鑒定原件、復印件方可領取教師資格證。
特此通知。
龍湖區(qū)教育局人事股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