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
(法檢系統(tǒng)除外)面試考生紀律要求
1.所有面試考生務必于2017年8月5日到達昭通市昭陽區(qū),每一時段面試前,所有面試考生必須在本人面試的當天上午7:40或者下午14:00準時到達面試日程表安排的考生候考室,考生在候考室外劃定的安檢等候區(qū)域統(tǒng)一集中排隊等候安檢,經(jīng)安檢后進入候考室。
本考場第一名考生開始面試后仍未到候考室報到的面試考生,視為自動棄權,取消面試資格,由此產(chǎn)生的相關責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
2. 面試考生進入候考室前必須將與面試有關的輔導資料和通信工具(通信工具應處于關閉狀態(tài))放到指定的地點統(tǒng)一保管,然后主動接受安檢。凡不主動接受安檢或通過安檢后仍隨身攜帶面試有關的輔導資料、通信工具以及其他不能隨身攜帶物品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一律按違紀處理,取消面試資格,并報省公務員局按照相關規(guī)定處理。
安檢完畢進入候考室后,考生如需取用統(tǒng)一指定存放的物品,必須向候考室工作人員報告,經(jīng)同意后在候考室工作人員的監(jiān)督下取用。但僅限于取用藥品、食品及其他日用品等,《面試考生紀律要求》中規(guī)定的考生不能隨身攜帶參加面試的四類物品不得取用。
3.面試考生不得穿制服(公安類崗位的面試人員也不例外)或穿戴有特別標志的服裝。
4. 面試考生在候考室和考后休息室應遵守秩序,聽從工作人員安排,按照指定的候考室和組數(shù)候考,不得隨意走動,不得進入其他候考室,不得與其他組的考生混坐,不得大聲喧嘩。
5.面試考生要遵守紀律,自覺聽從工作人員的安排,對無理取鬧、辱罵、威脅工作人員者,一律取消考錄資格。
6.面試考生進入面試考場只準報本人抽簽編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父母姓名等暗示性信息,對違反本條紀律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7. 面試過程中,原則上要求講普通話,考生對考官提出的問題可做記錄;沒聽清的提問,可要求考官再重復一遍。
8. 考生面試結束后,不準帶走考場內的草稿紙以及與面試有關的任何資料。
9. 請考生在整個面試過程中注意自己所在場所的環(huán)境衛(wèi)生,考生在面試考場、候考室以及考后休息室等公共場所禁止吸煙。
10.由于每一候考室同時封閉三組候考考生,考生進入候考室請在本組固定的候考區(qū)域候考(每組考生候考區(qū)域有座簽標注),不得與其他組候考考生混坐。
11. 由于考后休息室(實驗中學二樓報告廳)同時封閉三十個考場的考后考生,考后考生進入考后休息室后請在本考場固定的考后休息區(qū)域休息(每考場考生考后休息區(qū)域有座簽標注),不得與其他考場的考后考生混坐。
12. 候考考生和考后考生如需上廁所,請與本考場的候考室工作人員或考后休息室工作人員報告并允許后,由候考室或考后休息室公安保衛(wèi)人員引導到廁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