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在上海市本科普通批錄取工作于7月29日上午8時20分開始至7月29日上午9時結(jié)束,按錄取原則,錄取理科考生2人,最高分399分,最低分399分,平均分399分。
二、我校在海南省本科B批錄取工作于7月29日上午11時結(jié)束,按錄取原則,錄取理科一志愿考生53人,最高分558分,最低分493分,平均分508分。文科一志愿考生7人,最高分526分,最低分487分,平均分504分。
三、我校在河北省本科二批錄取工作于7月29日下午15時30分結(jié)束。按錄取原則,錄取理科一志愿考生107人,征集志愿考生4人。最高分437分,最低分365分,平均分378分。文科一志愿考生21人。最高分448分,最低分416分,平均分426分。藝術(shù)類一志愿考生27人,征集志愿考生1人。最高分604分,最低分480.7分,平均分551分。
考生可登錄上海市、海南、河北省招生考試院的招生信息網(wǎng)和我校招生信息網(wǎng)。輸入考生身份證號和考生號查詢錄取結(jié)果。
長春建筑學(xué)院招生辦公室
2017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