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彌補我縣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的缺額,確保正常教學需要,經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招募一批見習大中專畢業(yè)生臨時教師(以下簡稱“臨時教師”),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募指標
各中小學、公辦幼兒園招募指標見附表。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yè)生,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6年7月1日后出生);
2.遵紀守法,思想品德好,熱愛教師職業(yè)。
(二)崗位條件:
1.初中:
(1)專業(yè)對口;
(2)具備初中及以上層次教師資格。
2.小學:
(1)具備小學及以上層次教師資格;
3.幼兒園(以下條件二選一):
(1)學前教育(或幼師)專業(yè)畢業(yè);
(2)具備幼兒園及以上教師資格。
4.已在臨時教師的崗位連續(xù)聘用兩年及以上的人員不屬于本次招募對象。
三、報名時需帶材料
1.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免冠一寸彩色近照1張。
2.報名時填寫《興國縣見習大中專畢業(yè)生臨時教師報名登記表》。
四、報名時間、地點:2017年8月25-29日正常上班時間,各中小學、公辦幼兒園(各校聯(lián)系人電話見附表)。
五、錄用辦法及工資福利待遇
1.錄用辦法:由各校根據(jù)報名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及相關面試,按面試成績擇優(yōu)錄用。各校擬錄用臨時教師名單于8月30日前報縣教育局備案。
2.各校錄用的臨時教師與任教學校(農村小學為中心小學)簽訂《聘用協(xié)議》,實行一年一聘,連續(xù)聘用時間不得超過兩年。
3.臨時教師工資待遇1750元/月(含“五種保險金”,其中:月基本工資為1340元,剩余410元用于醫(yī)保、工傷險、生育險、失業(yè)險和養(yǎng)老保險的繳付,不足部分由個人自行繳納),經費由縣財政核撥,經費由縣財政核撥。
興國縣教育局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