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解決我旗審計局人員短缺現(xiàn)象,加強審計人才隊伍建設,根據(jù)《烏審旗人民政府2017年第8次常務會議紀要》(〔2017〕13號)精神,現(xiàn)決定從全旗地方合同制聘用管理人員中選調7名人員從事審計工作。具體實施事宜如下:
一、選調數(shù)量及崗位要求
審計工作人員7名,其中助理工程造價師3名,計算機數(shù)據(jù)分析員3名,法律專業(yè)1名。
二、選調人員范圍
(一)烏審旗地方合同制聘用管理人員中相關專業(yè)人員均可報名選調;
(二)法院、檢察院、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局、環(huán)保局及基層服務三年以下的地方合同制聘用管理人員不得參加報名;
三、選調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
1.信息公布:綠色烏審--烏審旗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http://www.wsq.gov.cn/)、烏審旗人社局官方微信公眾平臺。
2.報名時間:2017年8月28日至9月1日。
3.報名地點:烏審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03辦公室。
4.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報名時請?zhí)峤簧矸葑C復印件,填寫《烏審旗2017年公開選調審計局緊缺人才報名表》一份、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張。
5.資格審核:由烏審旗人社局、審計局根據(jù)備案情況進行資格審核,不屬于考聘范圍的人員的一律不允許參加本次考試。
6.考試時間:另行通知(關注綠色烏審--烏審旗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http://www.wsq.gov.cn/)、烏審旗人社局官方微信公眾平臺)。
(二)選調辦法
采取統(tǒng)一筆試的方式進行選拔,筆試統(tǒng)一漢語答卷,試卷中出現(xiàn)兩種及以上文字答卷的,試卷作廢。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shù)未達到1:3開考比例,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并另行通知。
(三)確定選調人員
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錄取,報考者因自身原因放棄錄用資格的,空缺崗位按照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擬錄取人員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人員由人社部門行文調整至烏審旗審計局,人員調整后的身份和待遇不變。
四、其他
(一)選調成績、結果將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各界和群眾的監(jiān)督。對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考生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取消其錄用資格。對違反招考紀律的單位或個人一經(jīng)查實將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二)本次選調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選調人員必須服從崗位安排,不服從崗位安排的將取消選調資格。其他未盡事宜及招聘計劃的臨時調整變更等事宜由旗2017年公開選調審計局緊缺人才選調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本辦法由旗2017年公開選調審計局緊缺人才選調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