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法檢系統(tǒng)除外)公告(第一號)
來源:昭通人事人才網 閱讀:6971 次 日期:2012-07-12 16: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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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做好昭通市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法檢系統(tǒng)除外)工作,根據云南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以及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2012年度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工作事項的通知》(云人社發(fā)〔2012〕21號)精神,現(xiàn)將昭通市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法檢系統(tǒng)除外)工作的有關事宜做如下公告:

一、筆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的確定

經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以及省公務員局研究決定,2012年云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劃定筆試成績120分為筆試成績的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是對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是否一致進行審核,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不得參與后續(xù)的考錄程序。

資格復審時間:2012年7月 19日至21日8:30—17:30。

資格復審地點:昭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市場(昭通市昭陽區(qū)晨曦路56號)。

資格復審所需證明材料及相關規(guī)定請詳見《報考指南》和《資格復審所需證明材料》。

請考生先行將畢業(yè)證、學位證(只限招考崗位“學位要求”欄中明確要求取得學士學位的崗位)、身份證、資格復審確認表、戶口薄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復印一份,以便資格復審時留存。

三、面試

根據《云南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面試暫行辦法》和《云南省國家機關面試考官資格管理暫行細則》的規(guī)定,面試統(tǒng)一由昭通市委組織部和昭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面試在昭陽區(qū)進行,面試不得加照顧分。面試考官必須由取得面試考官資格的人員擔任,主考官須由具有三級面試考官資格的人員擔任,實行持證上崗。

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面試時間為2012年8月4日。各位考生在面試時必須持身份證和資格復審確認表方能進入面試候考室。

考生請于2012年8月3日18:00以后登陸昭通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zt.gov.cn)和昭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人才工作網(http://www.ztrs.gov.cn)查詢面試日程安排。

進入面試的人數(shù)與計劃錄用數(shù)之比一般應為2:1,但當進入面試的人數(shù)等于或少于計劃數(shù)的,按實際進入面試人數(shù)開展面試。

面試的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以及省公務局文件精神,面試的滿分為100分,2012年全省統(tǒng)一劃定面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為70分。若報考者的面試成績無法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則無論其筆試成績的高低,也無論是否等額進行的面試,均視為該報考者在該崗位的綜合成績不合格,不能參與該崗位后續(xù)的體檢和考察(公安和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崗位的考生不能參與體能測評),也不能參與該崗位綜合成績的排名。

四、各項成績的合成辦法

筆試成績 =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 + 申論成績(法律專業(yè)知識成績)

最終面試成績 = 面試成績×(100%-專業(yè)測試成績權重)+ 專業(yè)測試成績×專業(yè)測試成績權重

綜合成績 = (包含加分在內的筆試成績/3  + 最終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專業(yè)測試成績、最終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shù)。

保留兩位小數(shù)的綜合成績如相同,視為綜合成績并列。如果綜合成績并列,則先看面試成績,面試成績高者勝出;若面試成績一致,再看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高者勝出。

五、體能測評、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將在面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公安和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崗位按規(guī)定還需要等額開展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體檢、考察三項工作的實施順序為先進行體能測評、再進行體檢、最后進行考察,體能測評和考察工作由招錄單位組織實施。體能測評、體檢和考察出現(xiàn)不合格的情形,只在初次出現(xiàn)不合格人員的階段一次性遞補人員。

(一)體能測評

報考公安(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崗位的人員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及其所附標準開展體能測評工作。報考其余崗位的人員不進行體能測評。若出現(xiàn)體能測評不合格的情況,根據綜合成績的崗位排名,統(tǒng)一在一個批次內遞補該崗位面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進行體能測評。

(二)體檢

普通崗位公務員的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人民警察等特殊崗位的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根據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云南省公務局《關于2012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人民警察崗位體檢標準中視力要求的補充說明》第二條規(guī)定:公安(森林公安)的所有崗位均為人民警察崗位。其中,“非法檢系統(tǒng)招考簡章”的“有關說明”欄(簡章中的最后一列)寫明了具體視力要求的崗位,均適用“單側矯正視力低于5.0,不合格”的條款;其余未在該欄寫明視力要求的崗位,均適用“單側裸眼視力低于4.8,不合格”的條款。

若前期體能測評階段沒有遞補過人員,當出現(xiàn)體檢不合格時,統(tǒng)一在一個批次內遞補該崗位面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進行體能測評及體檢;前期體能測評階段已經有過遞補人員的,不再開展遞補。

(三)考察

錄用考察是確保新錄用公務員具備良好品行和履職素質的重要措施,各招錄機關重點對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以及報考期間表現(xiàn)等方面進行考察,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錄用考察的具體操作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若前期體能測評和體檢階段都沒有遞補過人員,統(tǒng)一在一個批次內遞補該崗位面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進行體能測評、體檢及考察;前期體能測評或體檢階段已經有過遞補人員的,不再開展遞補。

六、公示和錄用

(一)確定擬錄用人員

中共昭通市委組織部、昭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

(二)公示

面試、體能測評(公安、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崗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錄用人員將在昭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ztrs.gov.cn)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為保護報考人員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三)錄用

除暫緩作出考察結論及暫緩錄用的情形外,昭通市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擬于2012年10月底以前完成。

報考人員在接到錄用通知后,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持相關證明材料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錄用資格,并處5年禁考的處罰。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擬錄用人員與原招錄單位之間簽署的合法用工合同必須由本人自行與原單位按相關約定解除,否則取消其錄用資格。

七、考錄紀律

(一)所有報名人員登錄報名網站時需仔細閱讀《報考人員報名誠信承諾書》,由于必須點擊“同意”方可進入報名界面,故報考人員一旦開始報名即需受相關承諾的約束,若違背承諾則按相關處罰條款予以處理。

(二)參與網上確認但未到場參加資格復審、參與資格復審但未參加面試、參與面試但未參與后續(xù)考察或體檢環(huán)節(jié)、未按規(guī)定到招錄單位報到等行為屬于故意浪費考錄資源的行為,考生出現(xiàn)以上行為,將按違規(guī)違紀處理辦法,視同為擾亂報名秩序的行為,取消本次報考或錄用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全國范圍內的公務員。

(三)對違反考錄紀律或填報虛假信息報名的報考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并處以一定年限內或終身禁考公務員的懲罰;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八、其他

(一)相關的公告和考錄具體事宜通知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在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ynhrss.gov.cn)及云南省公務員局網站(http://gwyj.ynhrss.gov.cn)公布,請報考人員及時登陸瀏覽。昭通市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的相關公告和面試、體檢等相關事宜通知請報考人員及時登陸昭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ztrs.gov.cn)查詢。

(二)資格復審結束后我們會在昭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ztrs.gov.cn)公布《昭通市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法檢系統(tǒng)除外)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和《昭通市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法檢系統(tǒng)除外)面試須知》,因事關每一位考生的面試,請考生務必登陸仔細瀏覽。

(三)2012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報名時,不再需要報考人員填寫聯(lián)系電話。對報考人員的通知是以網絡公告的方式通知,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錄相關網站了解考錄工作進程、查詢有關事項的公告并按要求登錄網站修改或確認信息,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查詢有關事項的公告和具體事宜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行承擔。

(四)2012年昭通市考試錄用公務員(法檢系統(tǒng)除外)共計805名考生進入資格復審,為保證資格復審工作順利和有序,我們共設有5個資格復審點,其中資格復審編號為1號至40號的考生在一號資格復審點復審;資格復審編號為41號至235號的考生在二號資格復審點復審;資格復審編號為236號至426號的考生在三號資格復審點復審;資格復審編號為427號至616號的考生在四號資格復審點復審;資格復審編號為617至805號的考生在五號資格復審點復審。

(四)考生在整個考錄過程中如有咨詢的,請撥打電話:0870—2122006。

附件1:昭通市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法檢系統(tǒng)除外)擬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附件2:資格復審所需證明材料

中共昭通市委組織部    昭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要七月十二日

附件1、2下載

更多信息請查看昭通市公務員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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