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實際工作需要,經(jīng)舒城縣機構編制委員會研究,2018年我縣公開選調一批公務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本次計劃公開選調公務員14名。具體職位、計劃和資格條件等詳見《2018年舒城縣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
二、選調范圍和條件
㈠選調范圍
⑴本省范圍內各級實施公務員法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中已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中央機關設在我省的單位(包括垂直單位、派出單位等)符合上述條件的也可報考。
⑵在外省實施公務員法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中已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安徽籍或配偶為安徽籍的工作人員。
㈡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品行端正,勤奮敬業(yè),有較強的工作能力。
2.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工作經(jīng)歷(含試用期,計算時間截至2018年5月)。
3.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4.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1982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7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6.身體健康。
7.符合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其他不適宜參加選調的情形。
此外,參選人員不得報考選調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guī)定的回避關系的職位。
三、選調程序
(一)發(fā)布選調信息
2018年4月4日在舒城縣人民政府網(wǎng)(www.shucheng.gov.cn)、舒城先鋒網(wǎng)(sc.ahxf.gov.cn)發(fā)布選調公告。筆試成績、資格復審、體檢等動態(tài)信息也將陸續(xù)在以上網(wǎng)站發(fā)布,報考人員應及時上網(wǎng)查閱。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 網(wǎng)上報名
本次選調采取網(wǎng)絡報名方式,報名網(wǎng)站為舒城縣人民政府網(wǎng)(www.shucheng.gov.cn),提交報名申請時間為2018年4月15日9:00至4月19日16:00。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報名須知并簽訂誠信承諾書,按照要求填寫報名信息,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彩色照片,照片底色為淡藍色,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為20-100kb)。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所填信息應當真實、準確、規(guī)范。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guī)定不符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人員的考試、轉任等資格。
2. 審核推薦
本次選調采用報考人員個人自愿與組織推薦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須在提交報名信息后,從舒城縣人民政府網(wǎng)下載《2018年舒城縣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按干部管理權限報送其任免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審核、簽署報考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報考人員須于2018年4月20日16:00前將審核蓋章后的報名表電子照片(郵件標題和照片名稱格式為“職位代碼+姓名”)發(fā)至舒城縣選調辦郵箱(scxxdb2018@163.com )。對只進行網(wǎng)上填報,未發(fā)送報名表電子照片的,將不予資格審查。
3.資格審查
舒城縣選調辦按照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和職位具體要求,對報考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于2018年4月20日16:00前完成。
4.報名確認
報名人員可于4月20日16:00前隨時登錄舒城縣人民政府網(wǎng)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改報其他職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在4月20日16:00前改報其他職位,并將改報后的報名表電子照片重新發(fā)送至舒城縣選調辦郵箱(不用再重新報組織人事部門審核蓋章)。改報人員的資格審查將于4月20日17:30前完成。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應于4月21日16:00前登錄舒城縣人民政府網(wǎng)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繳納筆試費用(40元/人)。未按時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
報名截止后,選調職位繳費人數(shù)與計劃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方可開考。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取消或核該職位選調計劃數(shù)。對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特殊職位,經(jīng)“舒城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流動管理工作領導組”批準后可適當降低比例開考。被取消選調職位的報考人員,可于4月23日10:00至16:00改報其他職位。
5. 打印準考證
完成報名確認后,報考人員應于2018年4月27日至4月28日,從舒城縣人民政府網(wǎng)自行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三)考試和資格復審
考試采取筆試的方式。
1.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20分。
筆試時間為2018年4月29日上午8:30-11:00,考場統(tǒng)一設在舒城縣城關鎮(zhèn),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需持與報名時相同的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為確保選調人員素質,設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2.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一周內,舒城縣選調辦將根據(jù)各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筆試成績相同的,按筆試試卷主觀題得分高低排序,下同)差額確定筆試入圍人選:選調計劃1-2名的,差額1人;選調計劃3-6名的,差額2人。筆試入圍對象應于規(guī)定時間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報名表原件、筆試準考證、學歷證書原件以及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材料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的,即確定為體檢對象;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未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自動放棄選調資格。
(四)體檢和考察
1.體檢
體檢在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合格的,方可列為考察對象。舒城縣選調辦將從各職位體檢合格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等額確定考察對象。因資格復審或體檢不合格等所致考察對象缺額的,在同職位考生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最多不超過兩次。
2.考察
舒城縣組織、人社部門會同選調單位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以及與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因考察不合格等出現(xiàn)職位缺額的,在同職位體檢合格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和調動
1.公示
考察結束后,考察組根據(jù)各考生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確定考察結果并提出選調意見,報“舒城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流動管理工作領導組”研究確定擬選調對象。擬選調人員名單通過相關網(wǎng)站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
2.辦理調動手續(xù)
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所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即可領取報到通知書,由舒城縣組織、人社部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五、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中共舒城縣委組織部、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64-8628760(中共舒城縣委組織部)
0564-8689057(舒城縣人社局)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64-8621152(中共舒城縣紀委)
上述咨詢和監(jiān)督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中 共 舒 城 縣 委 組 織 部
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