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湖北省2018年度省市縣鄉(xiāng)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湖北省2018年度省市縣鄉(xiāng)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及有關規(guī)定,以下職位經(jīng)公開調(diào)劑后仍然達不到面試競爭比例,需取消或核減招錄計劃,現(xiàn)予公告。
1.取消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職位(職位代碼:14230202010001010)招錄計劃。
2.取消荊州市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職位代碼:14230202010001017)招錄計劃。
3.取消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江北農(nóng)場人民法庭司法行政人員崗職位(職位代碼:14230202010001016)招錄計劃。
4.取消荊州區(qū)人民法院執(zhí)法勤務崗職位(職位代碼:14230202010002004)招錄計劃。
5.取消洪湖市人民檢察院檢察技術崗(職位代碼:14230202010005015)招錄計劃。
6.取消洪湖市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職位代碼:14230202010005016)招錄計劃。
7.取消洪湖市住建局辦公室綜合管理崗職位(職位代碼:14230202010005031)招錄計劃。
8.取消洪湖市農(nóng)業(yè)局辦公室綜合管理崗職位(職位代碼:14230202010005037)招錄計劃。
9.取消公安縣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職位代碼:14230202010006006)招錄計劃。
10.取消公安縣經(jīng)濟和信息化局政策法規(guī)崗位職位(職位代碼:14230202010006018)招錄計劃。
11.取消石首市人民法院司法行政人員崗3職位(職位代碼:14230202010007013)招錄計劃。
12.取消石首市人民法院司法行政人員崗4職位(職位代碼:14230202010007014)招錄計劃。
13.取消石首市人民法院司法行政人員崗5職位(職位代碼:14230202010007015)招錄計劃。
14.取消松滋市委政法委員會執(zhí)法監(jiān)督崗職位(職位代碼:14230202010008002)招錄計劃。
15.取消江陵縣紅十字會辦公室文字綜合崗職位(職位代碼:14230202010009007)招錄計劃。
16.取消江陵縣招商局辦公室綜合崗職位(職位代碼:14230202010009020)招錄計劃。
17.取消荊州市公安局城區(qū)分局警務技術職位2職位(職位代碼:14230202010012005)招錄計劃。
18.取消石首市公安局綜合管理職位(職位代碼:14230202010012011)招錄計劃。
19.取消荊州市森林公安局沙市區(qū)分局執(zhí)法勤務職位(職位代碼:14230202010014002)招錄計劃。
20.按比例核減沙市區(qū)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崗職位(職位代碼:14230202010003006)招錄計劃1名,核減后該職位招錄計劃為3名。
21.按比例核減石首市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崗職位(職位代碼:14230202010007018)招錄計劃1名,核減后該職位招錄計劃為1名。
22.按比例核減公安縣鄉(xiāng)鎮(zhèn)機關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崗位1職位(職位代碼:14230202010011005)招錄計劃1名,核減后該職位招錄計劃為3名。
23.按比例核減公安縣鄉(xiāng)鎮(zhèn)機關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崗位2職位(職位代碼:14230202010011006)招錄計劃2名,核減后該職位招錄計劃為2名。
24.按比例核減荊州市公安局城區(qū)分局執(zhí)法勤務職位1職位(職位代碼:14230202010013006)招錄計劃2名,核減后該職位招錄計劃為2名。
考生所報考職位被取消的,所在職位不再組織面試。核減招錄計劃的職位,按核減后的招錄計劃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特此公告。
中共荊州市委組織部
荊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荊州市公務員局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