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我區(qū)行政工作效能,加強各部門工作力量,經碑林區(qū)政府同意,現(xiàn)委托西安和平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以勞務派遣用工方式,為部分區(qū)級部門面向社會招聘輔助崗位工作人員15名?,F(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招聘工作由西安和平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具體組織實施,碑林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招聘過程全程監(jiān)督。
二、招聘條件
(一)政治立場堅定,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愛崗敬業(yè),品行端正,無犯罪記錄。
(二)年齡30周歲以下。
(三)取得本科以上學歷。專業(yè)以文學類、新聞類、經濟類、計算機類、公共管理類、法律類為主。
(四)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工作責任心強;有較強的對外協(xié)調能力;能熟練應用各類辦公軟件和微信微博等自媒體宣傳平臺;吃苦耐勞,志愿從事社會公共管理與服務工作。
下列情形者不得報名:
(一)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yǎng)的;
(二)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三)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由西安和平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組織報名事宜。
報名時間:2018年9月20日—2018年10月8日
報名郵箱:834899062@qq.com
咨詢電話:029-83658363
(二)資格審查
報名時,應聘者需填寫《碑林區(qū)部分重點工作輔助崗位報名表》(詳見附件),并將《報名表》和本人簡歷電子版,以及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學歷認證報告掃描件發(fā)送至報名郵箱,西安和平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依據(jù)招聘崗位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并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應聘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任何虛假信息,一經查實,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三)面試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需攜帶親筆簽名的《碑林區(qū)部分重點工作輔助崗位報名表》參加面試,面試由西安和平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電話通知。
(四)聘用與薪酬
本次招聘的人員實行勞務派遣制,由西安和平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與聘用者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勞務派遣手續(xù),由碑林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安排具體工作崗位。試用期1 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繼續(xù)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薪酬待遇:試用期2450元/月,轉正后3000元/月,并按規(guī)定繳納五險。
西安市碑林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