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前教育專業(yè)
(??啤I荆┚C合實踐課程考核實施要求
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前教育專業(yè)(???、專升本)綜合實踐課程包括:??齐A段的綜合實踐課程“幼兒教師實習指導”(課程代碼12349, 6學分)、專升本階段的綜合實踐課程“幼兒教師教研指導”(課程代碼12657, 6學分)。這兩門課程均為工作指導類課程,具有較強實踐性,可選用如下幾種方式進行考核:
1.案例分析:考生需綜合運用所學課程內(nèi)容,對給定案例(可為文本或視頻方式)進行分析、評價,并給出改進意見等。評分教師應從考生所用理論是否正確、恰當,分析評價是否準確、合理,改進意見是否可行等方面進行評分。
2.方案設計:考生需針對課程特點設計一項教育活動或班級計劃。評分教師應從教育理念與活動目標、活動內(nèi)容、活動準備、活動過程等方面,對設計方案的科學性、可行性進行評分。
3.現(xiàn)場說課:考生到主考院?,F(xiàn)場進行說課。評分教師應從教育理念與活動目標、活動內(nèi)容、活動準備、活動過程、考生表達展示等方面,對說課內(nèi)容的科學性、可行性及現(xiàn)場表現(xiàn)進行評分。
4.實習報告:考生應在實習完成時上交一份實習報告,其中可包含若干實習日記和一份實習總結(jié)。評分教師應從考生是否能全面、系統(tǒng)地總結(jié)實習過程,是否能夠使用所學理論分析并解決實際問題等方面進行評分。
主考學校應充分發(fā)揮積極性與主動性,根據(jù)學科特點及實施條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及評分標準對考生進行考查與評價并報省招生考試院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