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遼寧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第一部分 有關政策
1.哪些人員可以報考?
報考人員應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9月6日至2001年9月6日(含)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8年9月6日以后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招考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有符合招考職位要求和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2.哪些人員不能報考?
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以及不符合《2019年度遼寧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以下簡稱《招考公告》)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的人員,不得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不是試用期內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但在報名后、錄用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的,取消其考試資格或取消錄用。
3.留學回國人員如何報考?
2019年9月6日(含)前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留學回國人員可以根據(jù)自身情況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提供《招考公告》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應于面試前資格審查(復審)時向招錄機關提供學位和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4.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的畢業(yè)生是否可以報考?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遠程教育、國家開放大學等)畢業(yè)生取得國家承認的畢業(yè)證、學位證后,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均可以報考。
參加省委黨校舉辦的大專班、本科班和在職研究生班,中央黨校委托省委黨校舉辦的本科班、研究生班和省刊授黨校舉辦的大專班的學員,取得黨校函授教育和在職研究生教育學歷,經遼寧省黨校系統(tǒng)學歷教育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驗印,在畢業(yè)證書上加蓋遼寧省黨校系統(tǒng)證書專用章的,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畢業(yè)生應當于2019年9月6日(含)前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方可報考符合學歷、學位要求及其他資格條件的職位。
5.能否以輔修第二學位所學的專業(yè)報考?
輔修的第二學位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可以報考。具有國家承認學歷及學位的雙專業(yè)畢業(yè)證書、雙學位證書的,其中一個專業(yè)符合招考職位要求的,可以報考。
6.在讀的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研究生(本科生)能否以已取得的本科或大專學歷報考?
在讀的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研究生、本科生雖然已取得本科或大專學歷,但由于其身份仍為學生,因此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大專學歷報考。
7.2019年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報考?
2019年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如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其報考,應當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報考。
8.什么是基層工作經歷?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鶎庸ぷ鹘洑v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xiàn)役經歷,我省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具體范圍詳見《招考公告》)在基層服務期間經歷,均視為基層工作經歷。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應屆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9.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界定?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yè)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xié)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chuàng)業(yè)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xù)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yè)執(zhí)照頒發(fā)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yè)形式初次就業(yè)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登記靈活就業(yè)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10. 基層工作經歷截止時間如何界定?
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2019年9月6日(含)。
11. 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學歷的,全日制學習時間是否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學歷的,全日制學習時間不計入基
層工作經歷時間。
12.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服務期內被借調到其他機關(單位)工作,借調時間是否計入服務年限?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服務期內被借調到其他機關(單位)工作,借調(幫助工作)時間不計入服務年限。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崗服務時間累計不滿一個服務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優(yōu)惠政策,不得報考定向職位。
13.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服務期內就讀全日制本科、研究生,或在其他企事業(yè)單位工作,應如何處理?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服務期內就讀全日制本科、研究生或在其他企事業(yè)單位工作的,就讀和工作時間不計入服務期,其在崗工作時間累計不滿一個服務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優(yōu)惠政策,不得報考定向職位。
14. 本市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如何界定?
招考職位明確本市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本市生源或在本市服務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均可報考。
15. 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如何界定?
招考職位明確僅限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報考的,是指2019年9月6日(含)前畢業(yè)并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以及2017年、2018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畢業(yè)后一直未落實工作單位,且能按應屆畢業(yè)生派遣的人員。
16. 怎樣理解招考職位的學歷、學位層次要求?
招考職位設定學歷為“大專及以上”的,大專、本科、研究生都符合學歷要求。招考職位設定“本科及以上”的,本科、研究生都符合學歷要求。招考職位設定“學士學位及以上”的,獲得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博士學位的,都符合學位要求。招考職位學歷設定為研究生(碩士學位、博士學位)一個學歷層次的,只招錄該學歷(學位)層次人員。
招考職位同時有學歷、學位要求的,學歷證書與學位證書的專業(yè)應相一致(學位是依據(jù)證書上的專業(yè)授予的),否則不符合報考條件。
17. 如果報考人員在報名時符合報考條件,但在招考過程中,被其他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錄用為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應如何處理?
報考人員在參加2019年度遼寧省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其他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錄用為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報考人員應如實報告情況,并中止2019年度遼寧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參考行為。未如實報告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資格或取消錄用。
18. 報考資格條件中要求的各項資質(資格)的截止時間是如何確定的?
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如政治面貌、學歷、學位、
基層工作經歷等)應在2019年9月6日(含)前取得。
招考職位對計算機、外語等級、職稱、執(zhí)業(yè)資格等證書有明確要求的,其相關證書應于2019年9月6日(含)前取得。
報考人員通過司法考試,但司法考試資格證書尚未下發(fā)的,可以憑發(fā)證機關證明報考。
19. 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如何提出復檢申請?
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體檢實施機關應盡快安排考生復檢。體檢實施機關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20. 對違紀違規(guī)行為,有哪幾種處理方式?
在本次招考中,考生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根據(jù)《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按照有關規(guī)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不予(取消)錄用等相應處理。其中,違紀違規(guī)情節(jié)嚴重和特別嚴重的,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認定和處理。被認定為嚴重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guī)的考生,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選。公務員主管部
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將視情況向考生所在單位(學校)進行
通報。
21. 《刑法》對于考試作弊有哪些新規(guī)定?
《刑法修正案(九)》在第二百八十四條規(guī)定:“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guī)定的考試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罰”“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guī)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考生和其他人員違反《刑法修正案(九)》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2. 對雷同答卷如何處理?
在閱卷過程中發(fā)現(xiàn)報考者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經閱卷專家組確認的,由具體組織實施考試的考試機構給予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報考者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有其他相關證據(jù)證明其作弊行為成立的,視具體情況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的規(guī)定處理。
23. 是否有指定的公務員考試教材和培訓班?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
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以公務員主管部門、公務員考試機構、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放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4. 報考人員如何備考?
公務員考試主要測查從事機關工作所應具備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質,這些能力和素質主要靠平時學習、工作和生活的長期積累,很難在短期內取得很大提高。考試前,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2019年度遼寧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并結合職位需求和自身條件,有針對性地準備考試。
25. 考生報考遇到問題如何咨詢?
考生如有問題可閱讀《2019年度遼寧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在報名過程中對職位資格條件設置、資格審查結果等有疑問的,可向招錄機關咨詢;對報名網絡技術方面有疑問的,可向遼寧省人事考試中心咨詢,具體咨詢電話可通過遼寧人事考試網查詢。
第二部分 有關報名技術
1. 什么時間報名?
報名時間從2019年9月6日9時開始,至2019年9月 10日24時結束。
2.報名方式是什么?
本次考試報名全部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xiàn)場報名。報名網址是遼寧人事考試網(www.lnrsks.com)。
3. 報考的基本步驟包括哪些?
(1)查詢招考職位
認真閱讀《招考公告》及職位信息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別是報考條件,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考職位。
(2)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登錄遼寧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報考人員必須閱讀并同意《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按要求填寫信息、上傳照片并核對報考信息,如信息有誤則可自行修改,如信息正確則必須進行“報名確認”操作,否則無法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要慎重填報相關信息,報名確認后,信息不能更改。
各省轄市設置考區(qū),不單獨設置省直考區(qū)。報考人員可按就地就近原則自主選擇參加考試的考區(qū)。
(3)資格審核和繳費
報考人員報名確認后進入資格審查隊列,等待審查機關對網上提交的照片等信息進行初步審查,審查通過后,考生直接通過網上銀行支付考試費,考生網上繳費操作完成后務必重新登錄報名系統(tǒng)確認繳費狀態(tài)。
未按期繳納考試費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繳費成功后,考生可以下載并打印《2019年度遼寧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三份),請考生妥善保管,留待現(xiàn)場資格審查時使用。
(4)打印準考證
已繳納考試費的報考人員于2019年10月28日8時至2019年11月3日8時登錄遼寧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考生可以下載并打印《報名登記表》和筆試《準考證》(A4紙、三份),要妥善保管,筆試、面試、體檢階段需要使用。打印中如遇問題請登錄該網站查詢或與當?shù)乜荚囍鞴軝C構聯(lián)系解決。
4. 填寫《報名登記表》需要注意什么?
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考生報名時,要認真查閱《招考公告》和職位信息表,對照職位資格條件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或與招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5. 外語、計算機等級證書以及職稱、職業(yè)資格證書等信息是否需要填報?
招考職位有要求的,應該在報名信息表中如實填報注明。
6. 網上報名應注意哪些事項?
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考公告》和《報考指南》等內容,熟悉公務員招考的相關政策。對需要填寫的每一項內容要認真仔細,慎重填報,嚴肅對待。報考人員須使用windows操作系統(tǒng)進行報名。
由于需要填寫的報名信息較為詳細,為了確保報名資料提交成功,建議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前,先將需要填寫的內容在Word或記事本等軟件中編輯好,在網上填寫《報名登記表》時,按項粘貼到表中保存即可,注意不要有特殊字符。
報名時建議關閉瀏覽器屏蔽彈出窗口的功能。如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請先嘗試更換瀏覽器或其他計算機進行報名。
7. 什么是報名序號?何時可以查詢報名序號?
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后上網打印準考證和后期成績查詢等的關鍵字,務必牢記。
8. 報名之后可否瀏覽、修改報名信息?
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信息在報名確認前和審核未合格的情況下,可以自行修改。報名確認后和審查合格的人員不允許再作修改,所以請在報名時務必準確填寫報名信息。
9. 身份證號碼在提交時為什么報錯?
我國身份證號碼依國家標準 GB 11643-1999、GB 11643-89 建立,其中第7-12位(15位身份證號)或第7-14位(18位身份證號)是公歷出生日期,而不是農歷與公歷的混合日期(如:“19780229”)。
10. 關于網上報名信息安全問題應注意哪些情況?
(1)為確保信息安全,避免被他人篡改,請在每次使用本系統(tǒng)前,按以下步驟操作:
① 請點擊瀏覽器上方菜單的[工具]-[Internet選項];
②“內容”頁,在“自動完成”設置窗口中執(zhí)行刪除“表單”、“表單的用戶名和密碼”的操作。
(2)應避免多人在同一臺機器上報名和繳費,如需多人使用同一臺機器,應注意:一人報名完畢并安全退出系統(tǒng)后,第二人方可開始報名;繳費完成后務必重新登錄報名系統(tǒng)確認繳費狀態(tài)。
11. 報考人員可以報考幾個職位?
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確認后不可修改報考職位。
12. 什么情況下報考人員可以更改報考職位?
(1)報考人員進行報名確認前,報考職位等信息可自行修改。
(2)招錄機關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報考人員,在2019年9月11日16時以前,可以改報其他職位。請報考人員一定要在修改信息后再次進行報名確認,否則無法進行資格審核。
13. 通過資格審查的,還可再報考其他職位嗎?
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不可再改報其他職位。
14. 報考人員對職位資格條件有疑問的如何咨詢?
招考職位資格條件由招錄機關解釋并負責,考生對招考職位資格條件需要咨詢的,請直接與招錄機關(審核部門)聯(lián)系。
15. 報名期間,資格審查工作由誰負責?
報名期間的資格審查工作由招錄機關負責,招錄機關主要對報考人員提交的照片等信息進行審查。
16. 查詢資格審查結果的時間?
招錄機關一般在報考人員報名次日提出具體資格審查意見。
17. 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有疑問的,如何咨詢?
對招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請直
接與招錄機關聯(lián)系,招錄機關的咨詢電話可通過遼寧人事考
試網查詢。
18. 繳費標準及繳費時間如何確定?
根據(jù)遼寧省物價局、遼寧省財政廳遼價函〔2016〕149號文件規(guī)定,考試費每人每科50元,網上繳費時間為9月6日10:00至9月11日24:00。
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進行現(xiàn)場減免費用審核,審核地點按屬地原則,由各市人事考試部門負責,審核時間為2019年9月10日至11日(9:00 至16:00)。審核合格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通過遼寧人事考試網上下載和打印準考證。
19. 如何辦理減免考試費手續(xù)?
申請減免考試費的報考人員,必須攜帶以下材料,到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試費的手續(xù):
(1)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須攜帶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
(2)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
20. 考試前遺失了身份證、準考證怎么辦?
遺失身份證的報考人員,需及時到公安部門補辦臨時身份證。遺失準考證的報考人員,立即上網打印,必要時與考試地考試機構聯(lián)系。
21. 網站報名技術咨詢電話如何撥打?
024-23447330(8:30至17:00,負責網站報名技術問題解答)。
《2019年度遼寧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僅適用于2019年度遼寧省公務員招考。
2025國考·省考課程試聽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