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廈門市海滄區(qū)公開招聘骨干教師資格復審的通知
根據《2020年廈門市海滄區(qū)公開招聘骨干教師簡章》精神,現就海滄區(qū)公開招聘骨干教師面試資格復審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對象指擬進入面試的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擬進入面試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不足3:1的以實際人數確定。具體名單待區(qū)教育局公布,請關注海滄區(qū)人民政府網-教育信息欄。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20年6月23日-24日(星期二-星期三)
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三、資格復審地點
廈門市海滄區(qū)行政服務中心三樓19、20、21窗口
(地址:廈門市海滄區(qū)濱湖北路9號行政中心附樓三樓,附近公交站點:海滄國稅站、阿羅海城市廣場站。)
按照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要求,當天須現場查驗考生本人“八閩健康碼”并檢測考生體溫,“八閩健康碼”為綠碼者且體溫正常(<37.3℃)者方可進入行政服務中心大廳,考生進入大廳后須全程佩戴口罩,注意與人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四、審核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時應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并按下文順序整理成冊(原件與復印件分開,使用燕尾夾,勿用書釘)。
1.報名表(一式兩份,正反面打印);
2.身份證;
3.戶口本;
4.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或文件;
5.教師資格證書;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合格證書(報考語文學科崗位應持有二級甲等及以上證書,報考其他學科崗位應持有二級乙等及以上證書);
7.學歷、學位證書(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報考者,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加蓋原件復印件印章的學歷認證報告、或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8.符合本簡章“招聘對象”任一條件相應的證明材料,按條件(一)、(二)報考的,提供相應的榮譽證書、獲獎證書原件;按條件(三)報考的,“指導獲獎”需提供相應的學生獲獎證書、指導獲獎證書或集訓文件等舉辦競賽的教育行政部門或所屬教育教學研究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工作經歷”需提供養(yǎng)老保險繳費憑證或工資發(fā)放表等有效憑證,以及聘用(勞動)合同及相關工作經歷的證明(附件1),工作經歷年限可以合并計算。
9.報考承諾書(現場填報);
10.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在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提供);
五、網上預約取號
本次資格復審取號采用網上預約方式。
1.開放預約時間:6月22日始(星期一)
2.預約平臺:海滄區(qū)人民政府網、海滄區(qū)人民政府微信公眾號、“今日海滄”微信公眾號、i廈門(微信小程序、App),以上任一平臺均可
3.“今日海滄”微信公眾號預約流程:
關注“今日海滄”微信公眾號→辦事預約→區(qū)教育局→
教招資格復審業(yè)務→在線業(yè)務→預約時間
六、其他事項
1.無法親自到現場參加資格復審的,可委托他人審核,受委托人需持有委托人身份證原件或委托人親筆簽名的身份證復印件、委托書)。
2.資格復審通過后,審核單位在報考者報名表上簽字、存底。通過資格復審者方可參加面試,資格審核貫穿招考、聘用全過程,報考資格的最終確認以擬聘用階段的審核為準。
3.資格復審中出現考生放棄或因不符合報考條件被取
消面試資格等情形,將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序遞補。遞補考生應提前備好資格復審材料,務必保持電話暢通。遞補考生應在通知的時間內參加復審,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附件:
廈門市海滄區(qū)教育局
2020年6月18日
文章來源:http://www.haicang.gov.cn/xx/zdxxgk/zdxxgk/jyxx/jszp/202006/t20200618_529090.htm